別以愛的名義破壞孩子成長
所謂“成人”,就是成為獨立的人——如果父母完全圍繞孩子轉而沒有了自己的生活主題,這樣的父母常常會以愛的名義干擾孩子的成長——父母可能不知不覺以愛的名義、以“我都是為你好”的名義壓制、破壞孩子的成長——先有夫妻之間的幸福婚姻,然后才可能有孩子的幸福成長——夫妻離婚已經給孩子造成了深度的傷害,而單身母親或單身父親在孩子面前相互詆毀對方的形象,將給孩子的成長帶來雪上加霜的災難。
如果期望孩子成為獨立的人,父母自己必須先過獨立的生活。有時候,不是孩子離不開父母,而是父母離不開孩子。父母可以把孩子作為世界的中心,但不要忘了,父母也要過獨立的生活。如果父母完全圍繞孩子轉而沒有了自己的生活主題,這樣的父母常常會以愛的名義干擾孩子的成長。《曾國藩家訓》里反復出現兩個訓誡,一是必須勞動,二是必須獨立。為了使兒女獨立做事,自然生長,父母自己需要過獨立的生活,不必過于牽掛:“吾現鄉里貧家兒女愈看得賤愈易長大,富戶兒女愈看得嬌愈難成器。爾夫婦視兒女過于嬌貴,柳子厚《郭橐駝傳》所謂旦視而暮撫、爪膚而搖本者,愛之而反以害之。彼謂養樹通于養民,吾謂養樹通于養兒,爾與家婦直深曉此意。”
父母需要承擔教育孩子的責任,不過,也不要因為教育孩子而完全取消了自己的休閑生活。“沒有責任感傷害別人,太有責任感傷害自己。”
臺灣的張曉風女士寫過一篇關于孩子的文章《我交給你們一個孩子》。這位母親盡管不忍心也不放心讓孩子離開自己,但她還是下了決心,讓孩子獨立地面對生活:
孩子走出大門,返身向四樓陽臺上的我招手,說:“再見!”
那個早晨是他開始上小學的第二天。
我其實仍然可以像昨天一樣,再陪他一次,但我卻狠下心來,看他自己單獨去了。他有屬于他的一生,是我不能相陪的,母子一場,只能看作一把借來的琴,能彈多久,便彈多久,但借來的歲月畢竟是有歸還期限的。
他欣然地走出長巷,很聽話地既不跑也不跳,一副循規蹈矩的模樣。我一個人怔怔地望著朝陽而落淚。
想大聲地告訴全城的人,今天早晨,我交給他們一個男孩,他還不知恐懼為何物,我卻是知道的,我開始恐懼自己有沒有交錯。
我把他交給馬路,我要他遵守規矩沿著人行橫道而行,但是,匆匆的路人啊,你們能夠小心一點嗎?不要撞到我的孩子,我把我摯愛的孩子交給了縱橫的道路,容許我看見他平平安安地回來!
我不曾遷移戶口,我不要越區就讀,我們讓孩子讀本區的小學而不是某些私立明星小學,我努力去信任教育當局,而且,是以自己的兒女為賭注來信任的——但是,學校啊,當我把我的孩子交給你,你將給他怎樣的教育?今天早晨,我交給你一個歡欣誠實又穎悟的小男孩,多年以后,你將還我一個怎樣的青年?
他開始識字,開始讀書,當然,他也要讀報紙、聽音樂或者看電視、電影。古往今來的撰述者啊,各種方式的知識傳遞者啊,我的孩子會因你們得到什么呢?你們將飲之以瓊漿、灌之以醍醐,還是哺之以糟粕?他會因而變得正直忠信,還是學會奸猾詭詐?當我把我的孩子交出來,當他向這世界求知若渴,世界啊,你給他的會是什么呢?
世界啊,今天早晨,我,一個母親,向你交出她可愛的小男孩,而你們將還我一個怎樣的人呢?
這位母親是對的。我們可以在孩子小的時候送他上學,在孩子放學的時候把他接回來。但是,總有一天,父母必須讓孩子獨立行走、獨立行事。陪伴是父母的責任,但陪伴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逐步過獨立的生活,讓孩子逐步“成人”。所謂“成人”,就是成為獨立的人。成為獨立的人,簡稱“成人”。成人是一個過程,它與18 歲生日晚會無關,也與成人儀式上的誓言無關。“成人”的關鍵只在于是否已經成為獨立的人。
教育孩子需要家長愿意為孩子付出必要的時間、精力和愛心, 但僅僅為孩子付出時間、精力和愛心還是不夠。如果沒有教育的專業智慧和專業技巧,家長的時間、精力和愛心會讓孩子感到厭惡。總有家長整天陪伴孩子并愿意為孩子付出一切,但孩子并不領情。對于教育孩子來說,光有愛心是不夠的,愛心甚至可能讓孩子反感,因為父母可能不知不覺以愛的名義、以“我都是為你好”的名義壓制、破壞孩子的成長。家長以為“我都是為你好”,就可以不尊重孩子的選擇,強迫孩子無休止地學習知識或某項技能(比如鋼琴)。
1987年12月29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一篇使全國為之震動的報道,標題是《青海一小學生竟死于母親的棍下》。年僅9歲的小學四年級學生夏斐因期末考試兩門課成績低于90分并隱瞞了家長,竟被親生母親活活打死。
孩子偶爾不能按時完成作業,或者做錯了題、練習本不整潔、考試成績低下、出去玩一玩等,都會成為她毒打孩子的原因。 1987年10月期中考試,由于題多量大,孩子成績沒有達到夏母規定的標準,夏母把他的腿都打腫了。上不了學,夏母就用自行車接送。夏斐的腿疼得邁不過教室的門檻,只能讓同學們攙扶著才能進去;手腫得不能看書,只能用舌頭一頁頁舔著翻。
夏母對孩子的最后一次毒打是1987年12月21日。當時期末考試夏斐語文成績是79分,算術是82分,都未達到夏母規定的標準。這次考試引進長沙的試卷,全班38人中,只有13人兩門課都及格。夏斐的成績在班里還是名列前茅的,但孩子還是從以往的教訓中預感到一場“暴風雨”的到來,于是第一次下決心向母親撒謊,說語文考了97.5分,算術98分。母親揭穿了謊言,接著是三個半小時的巴掌、拳頭、竹棍、木板、木銼的毒打。
開始,小夏斐跪在地上,抱住母親的腿使勁求饒。母親不聽,打得孩子滿地亂跑。被剝光了衣服的孩子不時蹲縮在地上雙手抱頭、抱胸、抱腿……他無法躲避如雨的棍棒。
終于,孩子不再求饒,因為他知道求饒不能解決問題。于是怒目相向,抓住并折斷了母親打來的竹棍。夏母說:“我把你這小畜生身上的皮都戳爛!”孩子說:“你不能再把我當畜生對待了!”這是一向溫順的孩子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反抗。夏母氣急敗壞:“你還敢頂嘴!”于是輪起木銼,朝孩子的頭上打去……
夏斐事件發生后,輿論一致指責夏斐的母親。后來夏斐的母親自殺身亡。
輿論可以指責夏斐的母親的殘忍,但很少有人考慮:夏斐的母親對兒子的殘忍,恰恰是因為她太“愛”她的孩子。
這就是“愛孩子”“一切為了孩子”的結果。為了夏斐上學,夏母不惜辭去每月180多元收入的臨時工,從一個煤礦搬到鎮上居住。為了孩子學習,她這個初中畢業的母親當起了孩子的老師,小夏斐是在家中由母親教完了一年級的全部課程后跳級去讀二年級的。就是上學后,夏斐所學的課程也都是由母親先在家里預習、講解一遍才去聽講的,對孩子的輔導她從不厭煩也從不馬虎。
至于吃穿方面,她更是沒怠慢過孩子:小夏斐不愛吃面食,她就一日三餐給他做米飯;小夏斐愛吃水果,雖然很貴,她也總是三斤兩斤地買來給孩子一人吃,自己卻舍不得吃一口。她從不讓孩子干任何家務活,只希望他學習。
“新父母”應該拿出足夠的勇氣告訴自己,也告訴所有人:一切為了自身的幸福。正常的因果關系是:先有夫妻之間的幸福婚姻,然后才可能有孩子的幸福成長。不要顛倒了家庭教育中的因果關系,顛倒的后果是:夫妻之間忽視或取消了正常而幸福的婚姻生活,孩子無法從父母那里感受到家庭生活的恩愛與美好,孩子的成長便陷入災難。
幸福的愛情和婚姻生活,這是值得所有人追求的永恒的目標。為了更好地幫助或教育孩子,父母自身必須先擁有幸福的生活。自身不幸的人,不僅無法幫助他人,而且可能給他人帶來不幸。有生理疾病或精神怪癖的人,甚至可能傳染、折磨他人。成功的家庭教育始于幸福的婚姻。先有幸福的婚姻生活,后有成功的家庭教育。如果夫妻之間為了孩子的教育而忘記了自己,這樣的后果是:父母的破釜沉舟式的期望將使孩子承受沉重的壓力,父母會以愛孩子為借口、以愛的名義破壞孩子的成長。
如果夫妻之間無法維持感情而離婚,那么,單身母親也不能因為對前任丈夫的怨恨而禁止孩子接觸自己的父親。同樣,單身父親也不能因為對前任妻子的怨恨而禁止孩子和母親交往。夫妻離婚已經給孩子造成了深度的傷害,而單身母親或單身父親在孩子面前相互詆毀對方的形象,將給孩子的成長帶來雪上加霜的災難。也就是說,夫妻即便離婚,最好也讓孩子跟自己的父母保持長期而穩定的交往,以便讓孩子從自己最親近的人那里獲得足夠的愛與幫助。
如果期望孩子成為獨立的人,父母自己必須先過獨立的生活。有時候,不是孩子離不開父母,而是父母離不開孩子。父母可以把孩子作為世界的中心,但不要忘了,父母也要過獨立的生活。如果父母完全圍繞孩子轉而沒有了自己的生活主題,這樣的父母常常會以愛的名義干擾孩子的成長。《曾國藩家訓》里反復出現兩個訓誡,一是必須勞動,二是必須獨立。為了使兒女獨立做事,自然生長,父母自己需要過獨立的生活,不必過于牽掛:“吾現鄉里貧家兒女愈看得賤愈易長大,富戶兒女愈看得嬌愈難成器。爾夫婦視兒女過于嬌貴,柳子厚《郭橐駝傳》所謂旦視而暮撫、爪膚而搖本者,愛之而反以害之。彼謂養樹通于養民,吾謂養樹通于養兒,爾與家婦直深曉此意。”
父母需要承擔教育孩子的責任,不過,也不要因為教育孩子而完全取消了自己的休閑生活。“沒有責任感傷害別人,太有責任感傷害自己。”
臺灣的張曉風女士寫過一篇關于孩子的文章《我交給你們一個孩子》。這位母親盡管不忍心也不放心讓孩子離開自己,但她還是下了決心,讓孩子獨立地面對生活:
孩子走出大門,返身向四樓陽臺上的我招手,說:“再見!”
那個早晨是他開始上小學的第二天。
我其實仍然可以像昨天一樣,再陪他一次,但我卻狠下心來,看他自己單獨去了。他有屬于他的一生,是我不能相陪的,母子一場,只能看作一把借來的琴,能彈多久,便彈多久,但借來的歲月畢竟是有歸還期限的。
他欣然地走出長巷,很聽話地既不跑也不跳,一副循規蹈矩的模樣。我一個人怔怔地望著朝陽而落淚。
想大聲地告訴全城的人,今天早晨,我交給他們一個男孩,他還不知恐懼為何物,我卻是知道的,我開始恐懼自己有沒有交錯。
我把他交給馬路,我要他遵守規矩沿著人行橫道而行,但是,匆匆的路人啊,你們能夠小心一點嗎?不要撞到我的孩子,我把我摯愛的孩子交給了縱橫的道路,容許我看見他平平安安地回來!
我不曾遷移戶口,我不要越區就讀,我們讓孩子讀本區的小學而不是某些私立明星小學,我努力去信任教育當局,而且,是以自己的兒女為賭注來信任的——但是,學校啊,當我把我的孩子交給你,你將給他怎樣的教育?今天早晨,我交給你一個歡欣誠實又穎悟的小男孩,多年以后,你將還我一個怎樣的青年?
他開始識字,開始讀書,當然,他也要讀報紙、聽音樂或者看電視、電影。古往今來的撰述者啊,各種方式的知識傳遞者啊,我的孩子會因你們得到什么呢?你們將飲之以瓊漿、灌之以醍醐,還是哺之以糟粕?他會因而變得正直忠信,還是學會奸猾詭詐?當我把我的孩子交出來,當他向這世界求知若渴,世界啊,你給他的會是什么呢?
世界啊,今天早晨,我,一個母親,向你交出她可愛的小男孩,而你們將還我一個怎樣的人呢?
這位母親是對的。我們可以在孩子小的時候送他上學,在孩子放學的時候把他接回來。但是,總有一天,父母必須讓孩子獨立行走、獨立行事。陪伴是父母的責任,但陪伴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逐步過獨立的生活,讓孩子逐步“成人”。所謂“成人”,就是成為獨立的人。成為獨立的人,簡稱“成人”。成人是一個過程,它與18 歲生日晚會無關,也與成人儀式上的誓言無關。“成人”的關鍵只在于是否已經成為獨立的人。
教育孩子需要家長愿意為孩子付出必要的時間、精力和愛心, 但僅僅為孩子付出時間、精力和愛心還是不夠。如果沒有教育的專業智慧和專業技巧,家長的時間、精力和愛心會讓孩子感到厭惡。總有家長整天陪伴孩子并愿意為孩子付出一切,但孩子并不領情。對于教育孩子來說,光有愛心是不夠的,愛心甚至可能讓孩子反感,因為父母可能不知不覺以愛的名義、以“我都是為你好”的名義壓制、破壞孩子的成長。家長以為“我都是為你好”,就可以不尊重孩子的選擇,強迫孩子無休止地學習知識或某項技能(比如鋼琴)。
1987年12月29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一篇使全國為之震動的報道,標題是《青海一小學生竟死于母親的棍下》。年僅9歲的小學四年級學生夏斐因期末考試兩門課成績低于90分并隱瞞了家長,竟被親生母親活活打死。
孩子偶爾不能按時完成作業,或者做錯了題、練習本不整潔、考試成績低下、出去玩一玩等,都會成為她毒打孩子的原因。 1987年10月期中考試,由于題多量大,孩子成績沒有達到夏母規定的標準,夏母把他的腿都打腫了。上不了學,夏母就用自行車接送。夏斐的腿疼得邁不過教室的門檻,只能讓同學們攙扶著才能進去;手腫得不能看書,只能用舌頭一頁頁舔著翻。
夏母對孩子的最后一次毒打是1987年12月21日。當時期末考試夏斐語文成績是79分,算術是82分,都未達到夏母規定的標準。這次考試引進長沙的試卷,全班38人中,只有13人兩門課都及格。夏斐的成績在班里還是名列前茅的,但孩子還是從以往的教訓中預感到一場“暴風雨”的到來,于是第一次下決心向母親撒謊,說語文考了97.5分,算術98分。母親揭穿了謊言,接著是三個半小時的巴掌、拳頭、竹棍、木板、木銼的毒打。
開始,小夏斐跪在地上,抱住母親的腿使勁求饒。母親不聽,打得孩子滿地亂跑。被剝光了衣服的孩子不時蹲縮在地上雙手抱頭、抱胸、抱腿……他無法躲避如雨的棍棒。
終于,孩子不再求饒,因為他知道求饒不能解決問題。于是怒目相向,抓住并折斷了母親打來的竹棍。夏母說:“我把你這小畜生身上的皮都戳爛!”孩子說:“你不能再把我當畜生對待了!”這是一向溫順的孩子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反抗。夏母氣急敗壞:“你還敢頂嘴!”于是輪起木銼,朝孩子的頭上打去……
夏斐事件發生后,輿論一致指責夏斐的母親。后來夏斐的母親自殺身亡。
輿論可以指責夏斐的母親的殘忍,但很少有人考慮:夏斐的母親對兒子的殘忍,恰恰是因為她太“愛”她的孩子。
這就是“愛孩子”“一切為了孩子”的結果。為了夏斐上學,夏母不惜辭去每月180多元收入的臨時工,從一個煤礦搬到鎮上居住。為了孩子學習,她這個初中畢業的母親當起了孩子的老師,小夏斐是在家中由母親教完了一年級的全部課程后跳級去讀二年級的。就是上學后,夏斐所學的課程也都是由母親先在家里預習、講解一遍才去聽講的,對孩子的輔導她從不厭煩也從不馬虎。
至于吃穿方面,她更是沒怠慢過孩子:小夏斐不愛吃面食,她就一日三餐給他做米飯;小夏斐愛吃水果,雖然很貴,她也總是三斤兩斤地買來給孩子一人吃,自己卻舍不得吃一口。她從不讓孩子干任何家務活,只希望他學習。
“新父母”應該拿出足夠的勇氣告訴自己,也告訴所有人:一切為了自身的幸福。正常的因果關系是:先有夫妻之間的幸福婚姻,然后才可能有孩子的幸福成長。不要顛倒了家庭教育中的因果關系,顛倒的后果是:夫妻之間忽視或取消了正常而幸福的婚姻生活,孩子無法從父母那里感受到家庭生活的恩愛與美好,孩子的成長便陷入災難。
幸福的愛情和婚姻生活,這是值得所有人追求的永恒的目標。為了更好地幫助或教育孩子,父母自身必須先擁有幸福的生活。自身不幸的人,不僅無法幫助他人,而且可能給他人帶來不幸。有生理疾病或精神怪癖的人,甚至可能傳染、折磨他人。成功的家庭教育始于幸福的婚姻。先有幸福的婚姻生活,后有成功的家庭教育。如果夫妻之間為了孩子的教育而忘記了自己,這樣的后果是:父母的破釜沉舟式的期望將使孩子承受沉重的壓力,父母會以愛孩子為借口、以愛的名義破壞孩子的成長。
如果夫妻之間無法維持感情而離婚,那么,單身母親也不能因為對前任丈夫的怨恨而禁止孩子接觸自己的父親。同樣,單身父親也不能因為對前任妻子的怨恨而禁止孩子和母親交往。夫妻離婚已經給孩子造成了深度的傷害,而單身母親或單身父親在孩子面前相互詆毀對方的形象,將給孩子的成長帶來雪上加霜的災難。也就是說,夫妻即便離婚,最好也讓孩子跟自己的父母保持長期而穩定的交往,以便讓孩子從自己最親近的人那里獲得足夠的愛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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