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是工作的場合,應該是不參雜私人感情的,隨著手機功能的日益豐富,很多人把自己的工作學習都捆綁在自己的手機上,現在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一個關于手機的故事吧!
杜朗27歲,愛玩手機,大學時代寧肯不吃飯也要攢錢換手機,上班之后,更是半年一部,常換常新。其實一部手機最主要的功能就是通話,但是杜朗看中的卻是手機五花八門的功能。聽音樂、看電影、玩游戲、讀小說……當手機3G之后,他更是連電腦都拋棄了,朋友都說他是標準的“手機黨”。
杜朗認識唐曼的時候,剛換了一部索愛嘗鮮,看著新手機拍出的優良畫質,杜朗玩起了街拍。他常常用手機拍下看到的潮男潮女,發到博客上去。有時只是路人手腕上的個性飾品,他也會拍下局部貼上去。
那天杜朗登陸博客,看到了一條留言:“這個人是我吧,誰同意你貼了?”留言的自然就是唐曼了。照片上的唐曼,一襲黑色蕾絲長裙,既時尚又別致。杜朗找到了她的博客,回復說:“這么漂亮是要大家來欣賞的。”后來杜朗和唐曼就在留言里成了朋友,唐曼常到杜朗的博客里看那些新鮮的街拍。一次她上班開會無聊,偷偷用手機上網,看到杜朗新拍的照片,她留言說:“看來你肯定是個潮人咯。”當時杜朗正用手機在線,他飛快地回:“我不是潮人,只是喜歡拍潮人。” 唐曼發他小紙條說:“不用上班的嗎?這會兒也在線上掛著。”杜朗回了兩個字:“開會。”唐曼忍不住笑了,她發現兩個人還真不是一般的像。
其實唐曼也是個手機黨,大部分時間,都泡在手機上看小說。為此她買手機專挑觸摸大屏幕。同事說她,那么愛看,買一個電紙書多好,看起來更方便。唐曼說:“我就喜歡用手機看,要不就沒感覺了。”同事對她這個怪理由,感慨地說:“唉,真是有病。”唐曼把這件小事三言兩語地貼在了微博上,杜朗看到,非常認同。聽音樂不是不能用Mp3,玩游戲也可以用掌機,當然拍照也比不過相機,但他就是喜歡用集全功能于一身的手機。他說:“他們不懂的,要的就是這個感覺,對吧?”
點評:手機因通話功能令它比任何電子產品更具私密感和陪伴感,容易讓人附著感情。因此在多種多樣的電子產品中,只有它才擁有人數眾多的“手機黨群”,很多人下意識里把它當成朋友。
Part II:愛在手機電影院
兩個月后的一個周末,杜朗的客戶臨時有事爽約沒來,他一個人在飯店里足足等了一個小時,客戶才打來電話。杜朗生氣之余,用手機上微博發泄。沒想到唐曼也在線上,她留言說:“你不會就在淮海中路吧?”杜朗回“對啊。”唐曼說:“緣分啊!”
原來這天,唐曼就在馬當路上的一家小咖啡店里,和杜朗相距不遠。她剛和男友魯方分了手,兩個人都需要找個人抒發一下內心的郁悶,于是很快就相約見面了。
杜朗見過唐曼,可唐曼卻不認識杜朗。兩個人雖然是第一次見面,卻完全沒有陌生感,反倒像是老朋友。他們很自然地從手機說起,最后談到了感情。唐曼說:“有時候覺得男朋友還真不如手機,手機天天陪著我,只有我甩它的份兒。”杜朗說:“別這么悲觀,好男人還是有的。”“哪呢?”杜朗閑閑地笑著說: “我咯。”唐曼沒想到杜朗會這么直接,有一點臉紅。她說:“那我還得考察考察。”杜朗欣然接受,他說:“那說明我還是有機會的。”
不久之后,杜朗和唐曼就成雙結對了。雖然嘴頭上沒有承認,但已經儼然是一對親密情侶。不論下班還是周末,兩個人經常粘在一起。無事可做的時候,一個人用手機打游戲,一個用手機看書。誰也不麻煩誰,也算自得其樂。
正值公司淡季,杜朗不忙,周末他約唐曼去咖啡店。兩人見面聊了幾句,就掏出手機各做各事。唐曼看了一會兒放下手機說:“喂,咱們這樣是不是有點無聊啊,在家里坐著,也是這樣的吧。”杜朗想了想說:“也是,那你說干點什么呢?”唐曼說:“看電影吧,有部Imax的新片子我一直想看。”杜朗收起手機說:“行,咱們這就去。”可是新片剛剛上檔,票子很緊俏。杜朗開車載著唐曼去了電影院,已經沒有票了。唐曼捧著買好的爆米花和汽水,有點失望。回到車子上,杜朗看著唐曼難看的表情說:“要不就在這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