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您好:
我的詳細情況是這樣:上個月出差時月經一直沒來(大概是5月7日左右,記不很清了),我以為是換了地方再加上很忙引起的月經過期,因為我每次轉換住處都會出現月經提前或過期。誰知過了一個月還沒來,檢查發現懷孕了;氐郊乙院,我想做人流,醫生說我已經不適合用藥物流產了,只能是通過手術流產。請問我真的不適合藥物流產嗎?只能采用人流嗎?為什么?
讀者朋友:
藥物流產是通過服用藥物強行停止妊娠,也是人工流產的一種。與手術相比,比較方便、副作用比較少一些,如不會引起宮頸、子宮損傷,由于不需要將器械放入宮腔,所以宮腔粘連和感染的危險性也很低。
但藥物流產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如孕婦必須身體健康,年齡在18~40歲之間,停經不超過49天。懷孕時間越長,流產的效果就越差。半年以內做過人工流產的女性或者是以前多次做過流產的女性也不適合藥物流產。此外,患有滴蟲性陰道炎、霉菌性陰道炎、糖尿病、肝腎功能異常、血液疾病、對藥物過敏的女性都不能用藥。每天吸煙超過10支或經常飲酒的女性,副作用更為嚴重,所以最好也不用藥物流產。
應注意的是,藥物流產也必須由醫生確定懷孕,而且確定是子宮腔內妊娠后才可以進行,用藥期間最好有醫生監護,最起碼在出現流產時要有醫生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