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們常聽到被男人睡過又被拋棄的女人哭天抹淚的聲討男人,說他欺騙了她,占了她的便宜。我覺得,在“強奸”一詞已經模糊的今天,男人睡了女人不是占便宜。
女人跟男人上床,假如不是為了物欲,也就談不上誰占誰的便宜。你貪色,我貪性。都是為了性的滿足。情感的宣泄,公平的交易,誰也不虧欠誰。
女人被男人睡了,如果不是被逼迫,被要挾的話,女人十之八九是自愿的。是她的生理的需要,是她有所求。為此,不能說男人睡了女人就是占便宜。
記得一個性欲特別強,時常跟不同的男人上床的單身女性說:“我有時候特別羨慕男人,有性的需要時,為了不惹麻煩,可以去嫖妓。可是,我不能,在我有了性的渴望時,我不能像男人那樣去找鴨,除了害羞外,還要顧忌面子,再說了,鴨也不是很多。所以,我只能不顧道德的去睡別人家的老公。為此,我的心里一直有一種負罪感。知道這樣不道德,可是,又有什么辦法呢?我心里也很矛盾,沒做以前迫切想做,做過了又后悔,后悔過后還想做。”
這個女人的表白,足以說明了女性跟男人上床,不是男人占了她的便宜。有些時候可以認定,是她占了男人的便宜。因為是男人幫助她解決了性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