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科專家表示,雖然乳腺癌的確切病因仍不十分清楚,但對危險因素的研究已取得了長足進展,可為預防乳腺癌提供若干依據。
月經
月經初潮早,規律性月經建立時間短,以及絕經年齡晚,是乳腺癌的主要危險因素。
據統計顯示,初潮年齡在11~13歲者發生乳腺癌的危險比17歲后月經初潮的婦女高2~3倍。絕經年齡大于55歲者比小于45歲絕經者患乳腺癌的危險性增加3倍;絕經年齡小于45歲的婦女患乳腺癌的危險性僅為絕經年齡大于50歲婦女的1/3。行經40年以上與行經30年以下者相比,其發生乳腺癌的危險性增加一倍。
另有研究表明,雙側卵巢在35歲前切除與自然絕經相比,其患乳腺癌的風險大約降低60%。
生育
大量研究顯示,初產年齡晚、產次多、足月產次少,均是乳腺癌的危險因素。30歲以后妊娠者,患乳腺癌的危險性要比20歲妊娠者高25倍。生育3~5胎者比生1~2胎者乳腺癌的發病率高5倍。第一次生育在35歲以后與第一次生育在20歲之前婦女相比,其患乳腺癌的風險增加3倍。生育者比未生育者患乳腺癌危險性小,但差異不大。
哺乳可降低乳腺癌發病危險,因哺乳期內分泌的改變,不利于乳腺上皮細胞的癌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