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是一種惡性腫瘤。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飲食結構及婚育習俗等的改變,全世界乳腺疾病包括乳腺癌的發病率迅速增長。在歐美等一些發達國家,幾乎每9個婦女就有一人可能患乳腺癌。我國婦女的乳腺癌發病率從20世紀50年代的7/10萬,猛增至近年的28/10萬增加了4倍。乳腺癌已成為我國女性惡性腫瘤中發病率最高的疾病,成為女性的第一殺手,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雖然乳腺癌的真正病因還不明確,但是目前研究已經發現并了解乳腺癌的發生和內分泌、遺傳、病毒、免疫、環境等因素有關。這些因素也被稱為易感因素。
它包括:(1)凡有乳腺癌家族史,特別是母親和母親的姐妹患乳腺癌,假如乳腺癌發病在絕經前,同時還是雙側患乳腺癌的,那么,遺傳的易感性就明顯增高。(2)本人一側患乳腺癌,對側乳腺就比其它人易得乳腺癌。(3)曾患囊性乳腺增生病,尤其是病理證實乳管內含有乳頭狀瘤者,也易患乳腺癌,比正常人要多4-5倍。(4)月經初潮過早(小于12歲),閉經過遲(大于55歲),行經年限超過35年以上。(5)大齡未婚,未孕或第一胎足月產在35歲以后。(6)已婚未育,已育未哺乳者。(7)因患肺結核或氣胸,有多次行X光胸透或胸片檢查者。(8)因患功能性子宮出血或宮體腺癌者。(9)肥胖患者,尤其絕經后顯著肥胖或伴有甲狀腺功能低下者。(10)甲狀腺疾病患者。(11)免疫功能低下或有欠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