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活蹦亂跳的苗苗成了爺爺永遠的回憶4月4日,周至兩歲女童發燒,到村中診所就診,被醫生妻子(無行醫資格)輸入藥液,當場出現異常反應,當日搶救無效死亡。女童被陳尸13天后埋葬,目前,由于女童家屬和警方在誰該負責為孩子做醫療事故鑒定的問題上出現分歧,致使該命案無法立案。
周至縣啞柏鎮聯星村兩歲的苗苗(化名)的死讓人痛心:4月4日早晨,苗苗偶感風寒,體溫略高;中午去村中診所看病時,由于醫生外出,苗苗的靜脈血管被醫生妻子(無行醫資格)扎進針頭,輸入藥液;在第二瓶藥水尚未輸入一半時,苗苗臉色驟變、手腳冰涼,隨后被緊急送往縣城醫院搶救,大約1小時后,搶救無效的消息在苗苗母親的哭喊聲中傳回村里。
“太冤了,活蹦亂跳一個娃被黑大夫醫死了!”至今,孩子離世月余,尸骨已經入土,村民每每惦記起她時,總忍不住念叨諸如此類的話。而他們當中大多數人并不知道,現在,正當苗苗爺爺一再找到警方,希望為她屈死的孫女追查兇手時,警方卻陷入無法立案、無法抓人的辦案困局。
曾經活蹦亂跳的苗苗成了爺爺永遠的回憶
孩子發燒輸液后出現異常
“孩子沒有嚴重病史,連大醫院都沒進過,即便是出事當天早晨,也只是低燒38℃。”苗苗爺爺景存良說:4月4日上午11點多,我看苗苗出汗多,摸了摸她額頭,感覺發燙,就順路帶她去了村里的小江診所(醫生名為張小江)。當日輸液不久,景存良因有事要去周至縣城,就叫來苗苗的母親周麗麗在診所照看。
周麗麗這樣描述輸液過程:“孩子坐在凳子上,我挨著她坐著,第一瓶打下去,孩子還正常,第二瓶吊上不久,藥還沒下到少一半,閻某(張小江妻子)第二次加藥后,孩子就動了一下身子,往我懷里撲,吵著要回去。之后,孩子越來越煩躁不安,臉色也變了。我估計是下藥太急,就提醒閻要不先把針拔掉,緩一下再打。閻看了看,說沒事,仍繼續輸液。這時候,我把孩子已經抱在懷里了,我看她臉和嘴唇都發白了,牙齒開始打架,腿不停地蹬。我又叫閻,她一看不對勁,才把針拔了。張小江是在第二瓶液體剛掛上時回來的,回來就躺在炕上看電視,沒管我們這事,看孩子不行了,才起來,先給孩子喝了點水,最后看孩子越來越不行了,他趕緊騎上摩托把孩子往縣城醫院送。”
孩子送到縣城醫院后,醫護人員雖全力搶救,當日下午2時許,孩子停止呼吸。周麗麗回憶,當時輸入的第二瓶液體跟正常液體不一樣,“一般剛拿出來的液體都不滿,到瓶頸部位都是空的,而閻手上的液體是滿滿一瓶。”因此,他們除了懷疑此次輸液過量外,還懷疑輸入了問題藥液。
醫生妻子屬非法行醫
苗苗離世讓景存良悲痛欲絕,當天下午4時多,他從縣城抱起孩子尸體回到村里,徑直就往張小江的診所里沖,“是醫生的媳婦醫死的,我要他們負責。”當時雙方發生爭執,一直僵持到5日凌晨6點多,“我一直以為他媳婦也是醫生,不知道這種事應找哪個部門管。”
5日上午,景存良將苗苗尸體裝入冰棺后放在診所里,下午,他將此事反映至周至縣衛生局,同時向周至縣公安局啞柏派出所報案。
景存良的報案立即引起兩部門高度重視,周至縣衛生局接報后,于6日一早派出醫政科和監督科兩科室科長前往診所調查。“調查很迅速,我記得科長在現場調查時,派出所的人也來到我們辦公室了解情況。當時,科長打回來電話,說明診所和張小江有衛生部門合法手續,當天給孩子實施治療的是他妻子,她沒有任何行醫資格,屬于非法行醫。”5月18日,醫政科工作人員王玲說,衛生局辦公室當即將這一情況寫成書面材料交給派出所辦案人員。
與此同時,警方的調查也展開了。啞柏派出所刑偵副所長韓潤龍向記者介紹當時情況:“我們立即到現場,及時給相關證人做了筆錄,由于閻躲避了,我們還積極想辦法聯系她。”
“但沒過多久,大致4天以后,我再去找派出所時,他們態度就冷淡了。”景存良說。
陳尸13天后埋葬孫女
景存良對記者說:“警方逐漸放緩調查時,張小江通過各方中間人來聯系,試圖私了。我知道人死不能復生,他們進行民事賠償也是應該的,所以就跟他們談了幾次,一直到4月17日凌晨4點多,在村委會的調解下,我們達成協議,我接受了2.7萬元的賠償金。”
記者看到,在該協議中,張小江要求景存良領取賠償金后將冰棺及尸體從診所移走,“不得再到診所鬧事。”
景存良稱17日晚上埋掉孩子尸體完全出于無奈,“有兩個原因,一是派出所查這個事情不冷不熱的,不是很積極,我要一直把尸體放下去,也不是個事兒;另一方面,派出所讓我做醫療事故鑒定、做尸檢,而衛生局又告訴我,非法行醫直接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記者日前在采訪周至縣衛生局相關部門時,得到與景存良描述一致的答復。總之,在景存良看來,陳尸13天后埋葬孫女,是情勢所逼,這不會影響到公安機關替他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他們一直把案子拖著不聞不問的,18日,剛埋掉娃后,韓副所長立即就找到我,讓我在一張單子上簽字,意思是說我自己埋掉了尸體,不再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當時我就拒絕簽字。我永遠不會放棄追究閻的刑事責任。”
警方稱死因不明沒法查
“過了幾天,等我又去所里催案子的時候,韓副所長居然說連刑事案都沒法立案。”景存良說,派出所還把無法立案的責任全部推在他拒不給孩子做醫療事故鑒定上。為此,他屢次找到派出所所長、周至縣公安局刑偵副局長,所得答復基本一致。
景存良仍記得那些答復。5月18日,派出所所長東新平指責景:“叫你做鑒定,你置之不理,結論拿不出來。跟我們連招呼都不打,你把人都處理了(埋葬)……現在死因不明,案子到局里沒批,原因就是你沒把結論往下拿……現在我連案都給你立不了,你叫我查,我咋給你查……我把這事給你拖了?當時(事發后)我們去人了沒?”
景:“鑒定結果應該由公安機關做,咋能由我受害人做?”
東:“如果是兇殺案,比如投毒,檢查發現體內有毒,這叫兇殺案,屬于公安機關來做,醫療事故鑒定你找衛生局。”
而在前一天,周至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太康也這樣詢問景:“當初叫你尸檢為啥不做?”
景:“尸檢不是我的事,是派出所的事。”劉:“不是你的事你要配合。”
景:“當時我給派出所說,哪怕我出錢都可以,派出所讓尋衛生局,衛生局讓尋派出所,就這樣推來推去推了13天……娃死得太冤了。”
……
日前,記者采訪了韓潤龍,他稱現在根本無法立案,也不能抓閻某。
難道苗苗的屈死就成了“死案”嗎?記者康正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