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身體健康的已婚育齡婦女均可使用口服避孕藥,但有下列情況者應用或慎用:
(1)患有急、慢性肝炎的婦女不宜服用避孕藥。
(2)患急、慢性腎炎的婦女不宜服用避孕藥。
(3)月經不規則的婦女不能服用。
(4)高血壓病人不宜服用避孕藥。
(5)心臟功能不全的婦女不宜使用。
(6)凡患有糖尿病或家族有糖尿病史或生過巨大嬰兒(4000克以上)的婦女,最好不使用避孕藥。
(7)乳房上長有腫塊,或患有子宮肌瘤的婦女,不宜使用避孕藥。
(8)精神病患者或呆傻婦女不宜服用。
(9)患有血栓栓塞性疾病的婦女(如腦血栓、心肌梗塞、脈管炎等)不宜使用避孕藥。
(10)吸煙的婦女,在戒煙前不能服用避孕藥。
(11)年齡在40歲以上的婦女不宜使用。
(12)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病人,在沒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藥。
(13)哺乳期婦女不宜服用避孕藥。
(14)患有慢性頭痛,特別是偏頭痛和血管性頭痛的婦女不宜使用。
(15)婦女在手術前、后各1個月以內不宜使用避孕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