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喂養嬰兒不僅有益于嬰兒的健康,而且也是一種自然延長婦女生育間歇期的方法。但有些母親患病不適合用母乳喂養嬰兒。
母患心臟病:喂乳會加重母親的負擔,所以有心衰及重癥心臟病的母親不適合喂乳。只有在心臟病的代償期或瓣膜損傷已做修補術而且效果佳者,才可以喂乳。
母患結核病:患結核病的母親在接受抗結核藥治療期間,不宜照看和照養嬰兒。嬰兒生下來首必須立即接種卡介苗,至少應與母親隔離6周。如條件所限做不到徹底隔離時,要定期為孩子作身體檢查。
母患精神病:患這種病的母親由于不能像正常人那樣愛撫和照看孩子,嬰兒饑一頓、飽一頓,容易患營養紊亂病等,而且智力開發也會受到影響,不適合母乳喂養。
母患甲狀腺功能亢進,又在冶療期間:抗甲亢藥物如硫氧嘧啶等容易進入乳汁中,嬰兒長期食用這種母乳,可引起嬰兒甲狀腺腫及甲狀腺功能不足,危害嬰兒健康發育。
母患急性乳腺腫脹:在產后8~4天常見,應作為急癥來處理。乳汁可以用拇指和食指輕輕擠壓乳房從乳頭中擠出來,收集于干凈的容器內,煮沸后再喂給嬰兒吃。一旦局部紅腫,全身發熱,并出現炎癥時,乳汁仍要擠出來丟掉。經過治療乳房變軟,腫脹消失后方可繼續哺乳。母患糖尿病:經飲食及胰島素治療,病情已趨穩定時,可以用母乳喂養嬰兒。
母患急性感染:如肺炎等經抗生素治療能很快治愈,因此僅需終止數天哺乳。絕大多數婦女病只影響母親自身的健康,而不影響母親分泌乳汁的量和質,因此患有婦科疾病的母親,可以用母乳喂養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