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魏文軍
傾訴地點:廣安信訪辦
魏文軍本想工作后找份好工作,買套好房子,讓父母能享享清福。哪知買房供按揭后,生活因失業等種種突如其來的變化壓得一家人喘不過氣。養房養父母不能兼顧,讓他的生
活陷入窘境……
(一)
1996年9月,我考上成都一所名牌高校,為了供我上大學,父母省吃儉用,吃了很多苦,我暗暗發誓畢業以后要掙很多錢,好好孝順父母。2000年7月,大學剛畢業的我被廣安某大公司錄用。雖然月薪才800多元,但我仍幻想可以加薪,然后買房子,把父母接到廣安城享清福。
2001年2月,經朋友介紹,我認識了廣安某事業單位的小艷。“五一”長假,我帶小艷回岳池縣鄉下老家看父母。父母非常喜歡小艷,并熱切地期盼我們早點在廣安買房結婚。
小艷讓我目前別做買房夢,而我認為小艷太悲觀,也太低估了我的實力,我也不想讓小艷跟著我委屈受苦。我說:“目前房價是高了點,可是以后房價會更高,等我們收入增加了,房價同樣也在漲。不管怎么說,買房總比租房強。”不論我怎么勸,小艷就是不同意目前買房。我們只好在廣安城南廣寧路租了一套二室二廳90多平方米的房子。
8月1日,我和小艷結婚,由于房子不是自己的,既沒有新婚家庭的氣氛,更沒有歸宿感。2002年7月21日,兒子出生后,我又從農村老家請了個保姆,想把父母接來住成了泡影,因為房子實在太小了。
我朝思夢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小艷父母也在農村,雙方父母都靠不住,為了買房,我加倍努力地工作著。2003年10月28日,由于工作突出,我升任公司部門經理,收入有所增加。我還在一家電腦公司找到一份兼職,我們的存款日漸增加。
有了錢我便琢磨著買房,把父母接到廣安。小艷知道我是個大孝子,不想違背我的心愿,終于同意買房。2005年10月,我和小艷興致勃勃到處選房,最后在廣安城南會展中心后一個小區內,買了一套150平方米三室二廳的住房,每平方1300多元,總價近20萬。我找親朋好友借了4萬元,交齊首付,月供1200多元。我和小艷的收入剛好可以應付交房貸和日常開支,如果平時節約點,還略有節余。11月25日,拿到新房鑰匙,經過簡單裝修,2006年3月16日我們住進了新房。雖然日子過得緊巴巴的,但好長一段時間,我們都沉浸在新家的喜悅中。
(二)
然而好景不長。為了還房貸,一家人的伙食標準自然受到影響,更不敢有煙酒等不良嗜好,不敢接額外應酬,免得回請。更加敬業,因為害怕失業。不敢想入非非,成天像繃緊法條的鬧鐘。然而,天有不測風云,愈是不想失業,愈是容易出差錯。
2006年5月10日,因我決策失誤引發一起安全責任事故,我身為部門經理,理所當然要負全責。領導看在我平時敬業的份上沒有開除我,但把我降為一般職員,工作保住了,收入卻降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