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香北
■傾訴者:小湖 女 28歲 職員
有人說:“在這樣一個物欲橫流的社會,沒有面包的愛情,是經不起時間考驗的。”過去,小湖不相信這是真的,但現在她不僅相信,而且發誓再次談婚論嫁時,男方必須能給予自己足夠的面包,要不然她堅決不嫁。她的愛情觀念為什么會有這樣的轉變?
【愛情遇到挑戰】
我25歲時通過同學介紹認識了嶺,處了兩年多后我們準備結婚。結婚都是男方買房子吧?但他家說一次性付款買不起,可以先付首付,以后的分期付款由我們倆共同承擔。我不是那種見錢眼開、不講理的女人,就同意了,但我媽想跟他家要5萬元的彩禮錢。他媽就說沒有,還說我媽是農村人,結婚還要彩禮錢。我媽解釋說,那錢是給孩子結婚后生活用的,她一分也不會要。他媽就說一分錢都沒有了,我父母因為這事很生氣。
我和嶺也因為這事吵了起來,我倒不是在乎那錢,但我不喜歡他媽那樣說我媽。后來,嶺想了個辦法,他讓我騙我父母,就說我們登記時他家會給彩禮錢的,我怕嶺壓力大,就按他說的騙了我的父母。不久,我和嶺選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他家給拿了首付。一天,我媽突然問我買房子用的是誰的名,我說當然是用嶺的名了。我媽就說,婚后我也得拿錢供房子,所以得寫我名。我跟我媽說,買房的錢是嶺的父母拿的,寫我名不好,我媽就罵我傻,但也沒多說什么,這事就過去了。
這其間,我的一位同學結婚,我去參加婚禮。吃飯時我聽說了一件事,讓我心里非常不好受。我的一位女同學在結婚前接到她男朋友送的一份特別的生日禮物——一套房子,戶主寫的是我同學的名。聽了一半時,我還開玩笑地說:“咱比不了,人家找了一個有錢的老公。”再往后聽才知道,我同學的男朋友并不是很有錢,也就是一個普通的職員,平凡的家庭,而且他們的新房也是首付。我還在那兒天真地想,他們可能是先登記后買的房子吧,結果一打聽,根本就不是那樣,人家登記前男方買的房子就寫我同學名了。看看人家的愛情,再想想自己的,我心里特別不舒服。
回家后,我也沒敢把這事跟我媽說,怕她又多想,但是我的心里有一種不踏實的感覺,總覺得我和嶺的愛情不提錢還好,一提錢就很麻煩。那陣子我心情特別不好,我父母也不知是怎么了,我們剛開始處時他們不反對,這眼看著要結婚了,他們開始這不滿意那不滿意了,特別是我媽,總在我耳邊嘮叨,說什么你們到現在還沒登記呢,結婚后要是離婚了,那房子也不是你的,哪有他家那么辦事的啊,要不黃了算了,女人不比男人,我們的要求都是合理的,你看看誰家的女兒不是那么嫁的啊,這是最基本的,就你傻,什么都向著他們家說話,到時吃虧的是你自己……
【面包傷害了愛情】
那段時間,我下班都不想回家,也不想跟嶺在一起。我偶爾會跟好朋友一起吃飯,那天我看她換了一款新手機,很漂亮,是她男朋友送給她的,價值5000多,我就說:“你男朋友可真有錢!”她說:“有什么錢啊?他每月的工資跟咱們的差不多,他自己就用幾百塊錢的手機,不過他對我可是真好,這輩子跟他,我值了。”莫名的,我心里又不好受了。嶺跟我處了兩年多,倒是也會送禮物給我,可是他送我的禮物最貴的也就幾百塊錢,我們戀愛時幾乎都是AA制,他送我什么,我基本上會還回去。其實我倒是希望嶺能送我一樣貴重的禮物,我要的只是那份感動、那份愛意罷了,可他從來沒有,他好像總想著他自己。
幾個月后,我們的房子下來了,開始準備裝修。嶺的媽媽讓我家拿裝修的錢,我媽不同意。嶺是個聰明人,不久他說,他和他父母商量好了,我們先登記,然后把戶名改成我和嶺,但改完后,我家就得拿裝修的錢,我媽就同意了。我媽拿出10萬塊錢給我們裝修,那時我的心里開始有壓力,因為我騙了我媽,我就說嶺家已經給我5萬元彩禮錢了,我媽還挺相信我的,也沒看。我知道爸媽攢那10萬塊錢不容易,他們是嫁女兒,不是娶媳婦,還要拿這么多的錢,所以裝修時我就盡量省著用。
為此,嶺對我很有意見。那天干完活,他非要出去吃飯,我說:“在家下點面條對付一下吧,省點兒花,咱們還要供房子呢。”嶺翻了臉,他說:“供房子又怎么樣,嫁給我,你抱屈啊?”我一來氣就說:“你家首付花了10萬,我家裝修拿了10萬,我還得跟你一起供這個房子,你說哪有這樣的,我是個女人,不是男人。”我萬萬沒想到他會說出那樣的話,他說:“那又怎么樣?人家女孩那是處女,你想想你自己,都這樣了,就別再挑了,別老像你媽那樣,跟個農村人似的。”說完他摔門走了。
他這話對我的傷害很大,侮辱了我不說還侮辱了我媽。我之前是處過一個男朋友,也發生了關系,最后他又看上了別的女人,我能怎么辦?開始跟嶺處朋友時我就告訴他了,他說他不在乎,還說會更加愛護我。可他現在卻這樣對我。那天我回到家撲到我媽懷里大哭,我把這些事都對我媽說了,包括他家根本沒有給我彩禮的事。我父母聽完就去了嶺的家。我媽說,既然孩子都結婚了,他們也不想讓孩子離婚,但彩禮錢總該給吧,不能一分錢不花就想給兒子娶媳婦。他父母堅決不再多拿一分錢,兩家老人吵了起來。他媽竟然對我媽說:“一分錢一分貨。”
我冷靜下來想了想,嶺家就他一個孩子,如果他要求什么,他父母基本不會反對,一定是嶺對他的父母說了什么。我也想好了,我們雖然登記了,但儀式還沒辦,那就離婚吧。我誰也不怪,怪就怪我自己瞎了眼,怪我自己結婚時該提的要求沒提,什么都忍著,要不然早就發現問題了。現在我是看出來了,女人結婚時該要的彩禮必須要。
正如我所預料的那樣,當我提出離婚時,嶺沒有反對。人們常說不能用金錢衡量感情,但有時想想感情真的是靠金錢衡量的,看看我那位同學,人家老公結婚前就送她一套房子,足見其真心,而我呢?早知如此,聽我媽的話就好了。
我本以為離了婚,這事就算完了,可還沒完。那時我家裝房子已經花了8萬多了,我媽就說讓他家還了這8萬元錢,其他我們什么都不要。可他家到現在只還了我家兩萬塊錢。
我就找嶺談這件事,不能成為夫妻,我也不想跟他變成仇人。可他說的話,讓我不知道該怎么看待他,他說:“以前我還給你買過那么多東西呢!”我本來不想提這些,可既然他說了,我也不能再傻了。我就跟他算戀愛時的賬,算到最后他就沒話說了。回家我就哭了,沒想到我們之間會是這樣的結局。
他當時答應得好好的,說剩下的錢由他來還,結果我再找他時,他竟然換了手機號!那些日子我真的是生不如死,吃不好,睡不好,工作時精力也不集中。后來,我媽就開導我,說那錢咱不要了,就當是花錢買個教訓。我心想,怎么能不要呢?那是我父母的血汗錢啊!
實在沒有辦法,我就在朋友的幫助下找了律師,既然他家不還我家裝修的錢,那么房子也應該有我的一半。可是律師幫我一調查才發現,那套房子一直沒更名,就是嶺一個人的名字,他當時說改了,我就信了,連看都沒看。人啊,真是不能太善良。知道這個消息后,我真想一刀把他殺了,可想想這又怨誰呢?現在的我,每天精神恍惚,除了我父母,我不再相信任何人,不知自己何時才能走出這個陰影。
最近我才知道,我們剛買完房子時他就有外心了,但那時他還沒有追上那個女孩,我們結婚以后他才追上了她,一切就是這樣。
主持人香北:俗話說得好,吃一塹長一智,看來小湖在這次婚姻中算是長一智了,但我想,用金錢去衡量真愛與否這不是大智,戀愛中的男女千萬不要被錢所惑而忘記了去考量對方的人品。受到挫折,如能整理好心情,重新樂觀地生活這也是一種大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