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趙國英 女 46歲
自從相識,我和他的收入就一直非常有限。他不識字,凡事都要我幫忙。結婚以來,大事小事我們都會商量著辦,23年了,從沒吵過一句嘴。現在,不論去哪,我們都是成雙成對,是鄰里羨慕的好夫妻。我們常常覺得,錢不在于多,夠過日子就行,活得快樂、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我父母瞧不起沒文化的他
早在1980年,我們還都在街道小組里工作,因為都是頂職上班的性質,兩家人之前也是認識的。那時的我們,特別好勝,工作起來非常認真,在一起的時間長了,二人之間的“感覺”也就上來了。
畢竟年輕啊,感覺上來了擋也擋不住。那陣子流行電視劇《射雕英雄傳》,可電視機卻不是平常人家買得起的,我們就想法兒看,那會兒夫子廟有個劇場專放電視連續劇,票價非常便宜,我們天天都買票進去看。一部《射雕》放完,我們也開始感覺到誰也離不開誰了。
到了該談婚論嫁的年紀,我們公開了與對方的戀情,沒想到,竟然受到了我父母的堅決反對。因為他十歲就隨父母下放農村,根本沒上過學,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出,是我父母眼里的一塊硬傷,再加上街道小組這樣一個小得不能再小的“單位”也被我父母認定為“不可能有前途的”,因此,他們壓根就不承認這個女婿。
回頭看,用一句現在的話來形容,那就是“愛情的力量是偉大的”,我們的心里早就認定了對方,即使經濟上再困難,咬咬牙,堅信我們一定能走下去。
沒有一桌酒席,1986年,我們終于領了結婚證,成了夫妻,只記得那時的結婚照,還是黑白的呢。
他的父親很早就去世了,結婚時,只有他母親送了我們一套簡陋得不能再簡陋的家具,但是,對于基本生活來說,足夠了。那會兒,我們倆經常加班加點地干活,拼命掙獎金,為我們的小家又置了些床鋪被褥。
一間18平方米的房,我們住了18年
新婚燕爾,雖然沒有得到我父母的祝福,略有遺憾,但我們的二人世界依然過得非常甜蜜,還用加班掙來的“外快”體驗了一把當時很流行的“旅行結婚”,但畢竟手頭緊張,什么也沒吃什么也沒買,是實在意義上的去上海“轉了一圈”。
第二年,寶貝兒子呱呱墜地,盡管給家里增添了不少笑聲,卻也讓原本就不寬裕的經濟更加緊張。孩子三歲前,我都拿著70%的工資做起了全職媽媽,他是家里唯一的勞動力,加起來不到80元的收入就是我們一家三口全部的經濟來源,更何況還有個剛出世不久的孩子。為了省錢,我們專門挑些過季的菜買,有時候,更是連買帶撿,每次只要攢夠了1毛4分錢,我都會特別興奮地去市場上給孩子買回一袋奶糕,而平時就只能拿米湯喂喂兒子了。
因為常常入不敷出,實在沒錢的時候,我也硬著頭皮讓父母“幫幫忙”,或是因為外孫的到來讓兩位老人軟了心,漸漸地,兩家的來往也多了起來。不僅如此,因為我們一貫與人為善,有老人不方便提的重物我們也是能幫則幫,因此,鄰里之間相處得也非常好。
1992年他從單位下崗,多虧親朋好友的幫忙,我們才能借來4000元現金,讓他開起了馬自達,白天黑夜連軸轉,只花了一年多時間,我們就把債全部還清了。也就是從那時候起,我們家的溫飽可算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