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們商定,簽一份“家務分工協議”,磨了半天,他才在拖地、整理床鋪、買菜做飯等一系列條款中勉強攬下“晚上洗碗”、“周末洗衣”兩項。看他“挑肥揀瘦”的樣子,我真是不爽!一瞬間,他曾細心呵護我的影子沒了,口口聲聲說要讓我幸福的誓言聽不見了,我是又氣又傷心。
生活習慣上,我倆也格格不入。戀愛時,每次約會他都衣著整潔,我以為他和我一樣是愛干凈的人。誰知婚后沒兩天,他就原形畢露——刷牙不擰好牙膏蓋、隨手亂放,上廁所不沖馬桶,吃東西掉一地不知隨手撿起,衣服、襪子更是隨處可見……說了幾次,剛開始還嬉皮笑臉地應付一下,后來連應付也沒了,還理直氣壯地說:我都做得很好了,要你干嘛?把我憋得簡直是……感覺一點男人的涵養都沒有。
我不明白,戀愛時的“默契”怎么像變戲法一樣轉瞬即逝了呢?
錢也成了我倆的“雷區”。我讓他工資上交,家里開銷由我統一管理,并曉之以理,籌劃將來我們的小寶寶要上幼兒園要去好一點的學校這些需要一大筆費用,必須要精打細算。他卻開口要求AA制!婚前那個大方的男友,婚后變成了小氣的老公!于是,“針尖對麥芒”的爭吵成了我們在一起的“共同話題”。
重點釋疑
就“婚前婚后的他或她,完全像兩個人”這樣的話題,我和心理咨詢專家也有交流,認為“婚前婚后的他或她,完全像兩個人”是錦辛憤懣、不能容忍的關鍵。專家認為,其實戀愛與婚姻有本質區別。只有在戀愛時充分了解對方,為婚姻的“平淡與付出”做好心理準備,才能避免婚后心理上的過大落差。
累了,我們“閃離”吧!
說來不怕您笑話,婚后一個多月,隨時隨地,各種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能挑起我們之間的戰爭,我倆每天都要吵上一兩回!我認為自己是對的,是為大局著想,他卻力辯自己沒什么錯,是我不守“婦道”……
我的心越來越累,甚至不想回家。說給同事,怕人笑話,說給老媽,豈不是自討沒趣?我真后悔沒聽老媽的,哪怕多一些時間去多些接觸多些了解多些適應,至少不會像今天這樣婚前婚后的“天上人間”。
一次,他上衛生間,手機在床邊響個不停,我看了一眼,他就指責我“侵犯隱私”,我則諷刺他“做賊心虛”。我倆愈吵愈烈,把一個月的不滿一股腦兒宣泄了出來,最后他脫口而出:“過不到一起,離婚吧!”我也不甘示弱:“離就離!”
我們本來約好這周一起去民政局辦離婚的,但朋宇臨時被單位派到上海出差一周。昨天早上,我躺在床上看著臥室門上的大紅喜字,仿佛墨跡還沒干……真不是滋味。離吧?真舍不得,畢竟有過快樂的日子!不離吧?又覺得他實在靠不住,怎么過一輩子?
唉,我到底該怎么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