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夜情”高發于高學歷
根據相關心理學與社會學的研究,在上述四種類型中,性誘型約占六成,報復型約占兩成,迷惑型和暗示型各約占一成半左右。的確,無愛情與婚姻約束的“一夜情”,只要是兩廂情愿,不傷害他人,不影響社會,當不能算違反倫理道德;但是有愛情與婚姻約束的“一夜情”,則會對愛情與婚姻另一方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會給家庭乃至社會帶來嚴重的后果。
而“一夜情”在學歷高者身上比較普遍,因為它主要在網上傳播,同時越是高學歷的人,就越能為自己的行為做合理化解釋,從而獲得心理的平衡。同時,發生“一夜情”者以社會白領居多。原因就在于這些人結婚比較晚,有的甚至恐懼結婚,但又需要性,所以會尋找性伙伴。此外,還有些人是因為生活變動大,今天在北京,明天在上海,不能建立穩定的婚姻,所以會選擇自由的方式。
四.“一夜情”的迷思:暫緩了焦慮和壓抑,卻解不了個人的諸多危機
“一夜情”只能一時緩解某種焦慮與壓抑,卻不能永久加以緩解。換言之,“一夜情”在滿足著一個人肉體欲望的同時,也在欺騙著一個人的心靈。由此,那種指望“一夜情”后男女會產生感情,甚至帶來婚姻的想法,大多是在自欺欺人。
美國著名婚姻顧問格雷有個觀點,即“男人鉆洞,女人挖井”。就是說,當男人遇到挫折時,他首先想到的是逃避,恰如躲在地洞里不出來,然后再慢慢恢復;而女人遇到挫折時,她首先想到的是求助,如沉在井底等待救援,十分渴望得到別人的理解和安慰。由此,“一夜情”的目的往往不在于性本身,而在于舒緩緊繃的情緒。事實上,生理學的研究也表明,人處在緊張狀況下,性激素會被激活,性欲望也會提高。
“一夜情”,到底會給當事人帶來什么,恐怕只有男女雙方的良知最清楚。該不該往前走一步,請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