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釋已于今年8月13日起施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爭議。大部分都幾種帶了房子問題上,比如,婚前個人按揭的房子,離婚時仍歸個人所有;給兒子買的房子兒媳沒有份,同樣,給女兒買的房女婿也沒有份;老公送老婆房子未過戶前仍可以反悔,結婚之前一方給了首付,婚后夫婦兩人共同還貸的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房子就歸誰,但要給另一方補償。
如今結婚時候女人擇偶的唯一條件就是男方有房子,但新婚姻法下面一旦離婚房子也不屬于女方,自己照樣啥也沒有,這讓人覺得很虧本?畢竟在傳統習慣下,結婚大多數情況是男人出房、出錢。”微博上,不少女性網友議論紛紛,“男人的離婚成本太低了。”“新婚姻法告訴我們,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買套房才是最保險的!”
新婚姻法的出臺,讓人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本來感情很好的夫妻,但是看到婚姻法的新解釋,讓人心里有些不安。雖然不會為這事吵架,但假如婚姻狀況出現問題,房子一平米也得不到,到時候就是凈身出戶。掃地出門,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啊。這些狀況引起了大多人的不滿。當然,這也保護了那些建立在房子上面的婚姻。新婚姻法讓女人學會自立,別再依靠男人,在保障了自己權益的基礎上,也保障了婚姻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