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一門藝術,愛更是一種能力。它是一個生命對另一個生命的主動給予,是無條件地關注、責任、尊重和理解,是生命的一半對另一半的愛的能量的激發。
兩個個體在數十億人叢中的碰撞,這將是怎樣小的一種概率?于是歷經艱辛人們有了結論:愛是可遇而不可求。果真如此嗎?心理學家弗洛姆在不朽名著《愛的藝術》中告訴人們:在探索愛的真諦之前,我們首先必須澄清兩個問題:
第一,愛是一種愉悅感呢,還是一種藝術?如果愛是“愉悅感”,那么愛是一種運氣,正如許多人所理解的,“愛是可遇而不可求”,遇到了你自然要欣喜若狂。而如果愛是一門藝術,那么正如生活是一種藝術一樣,你需要的是學習,去具備愛的知識,愛的能力,去作出愛的努力。
第二,愛到底是“主動地愛”,還是“被動地被愛”?如果是“被愛”,我們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能夠被愛,如何變得可愛?循著這個思路,男子們會追缶逐利,唯金錢和權力馬首是瞻;女子們會追求服飾,打扮,甚至發嗲;雙方則共同追求高貴氣質、優雅風度、幽默談吐,目標指向使自己成為“人見人愛”的大眾情人。如果“愛”是一種主動活動,則是一種積極的行為,而不是被動的情感。因為愛的本質是:主動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