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情和友情可以混為一談嗎,難道男女之間友情和戀情真的可以混為一談?心理學家持不同觀點:兩者是截然不同的,絢麗的友誼之花,可以向一切知己奉獻,而愛情如同一顆明珠,決不可分為兩半;兩者又是唇齒相依的,友情伴隨愛情始終,友情失卻之時,正是愛情萎縮之際。
友情是一種默契,它是兩人交往和諧過程中互相聯系的絲線;婚姻是一種契約,它是雙方在明確承諾基礎上牽系各自的紐帶;兩者的牢固程度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兩個人可以因為在某一方面的旨趣相投,而成為朋友。而兩個人往往需要全方位的相互了解,彼此和諧,才可能締結婚約。
在交往中,前者目的不明,猶如一只隨波蕩漾的小舟,既浪漫又富理想化,只需有一個共同視點,就可以滋生友情;后者目標甚篤,仿佛一艘駛往彼岸的渡輪,既平穩又具現實性,需要精力的共同傾注,一起持久的努力與發展。可見友情的心理支持尤為突出,而婚姻則是以生理、心理、社會多重因素澆鑄的混合基點來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