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種:專在人前揭自己男人的短,讓你沒有半塊遮羞布的女人。
這種女人像怨婦,“苦大仇深”得好像謦竹難書。永遠不分里外,抓住個人便想“訴苦”,恨不得把你五百年前的污點都拿到陽光下展覽,甚至是你的性史、緋聞都要有聲有色地對外人“描繪”,而且越有你的熟人在場,她的表現欲就越強烈,揭露你也越“徹底”。她這樣做只是為了用你的“不堪”來證明她有多“賢淑”和“寬容”。孰不知,這會讓自己的男人丟盡臉面、無地自容、形象盡毀。
第五種:永遠在你面前呟五喝六的女人。
這年頭提倡男女平等,可有的女人卻矯枉過正。在婚姻中一般表現為,她的話即是至高無上的“圣旨”,大事小情,她一個人拍板定案,你只是聾子的耳朵——“擺設”,更有甚者,她會像主人對待奴仆,把你呼來喝去。公眾場合、朋友面前也不例外。
第六種:疑心重的女人。
這種女人多有點神經質。她習慣于你生活的“規律性”,比如每天幾點下班幾點回家,路上會走多長時間等等,偶爾有事耽誤,沒有準時到家或赴約,她便會發揮豐富的想象力,疑神疑鬼,甚至弄些莫須有的罪名加給你,無論怎樣解釋都解不了她的心疑。有時她甚至雇人或者自己對你進行跟蹤“偵察”,使你每日如履薄冰、如臨深淵,慌慌不可終日。
第七種:心胸狹隘、小肚雞腸的女人。
這種女人不容人,甚至對你從前的戀愛史或舊情人也裝不下。她一旦掌握了你的“情況”便耿耿于懷,一有個風吹草動,她更會不依不饒拿你的“歷史”說事兒,甚至去你的班上或領導那里大鬧,弄得你灰頭土腦。讓你永遠有種被別人“揪住小辮子”或“小尾巴”的感覺。
第八種:胸無點墨、不學無術的女人。
這樣的女人只下得了廚房,絕對上不了廳堂,否則在公共場合,或你有品位的貴賓來家做客、同桌共飲時,她三句話之內準讓你大跌眼鏡,虛汗直冒。弄不好會讓客人覺得你娶了幾千年前的山頂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