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都為女性,而大部分遭到家暴的女性都是會選擇忍氣吞聲,即便有少數勇于抗爭的女性,最終也會在他人的勸說下息事寧人,為什么女性遭家暴后都會保持沉默呢?
1.精神不獨立
有些女人,對于失婚或者獨自生活有著莫名的恐懼,總覺得有個老公在,哪怕這個老公只是名義上的,或者時常暴力對待自己,但也比沒有強。
2.過多顧忌
兩害相權取其輕,有些家暴男人只是情緒化的激烈行為。但其他時候,總還會對自己的老婆關愛有加。但是,女人若是敢于反抗——那結果,恐怕更加不堪設想。他會變本加厲,不達目的死不罷休。女人只是忍受,他得到發泄之后就會自動收手。
3.擔心“家丑”傳揚出去
尤其是一些經濟不獨立的婦女,不愿意以家庭的破碎來換取自己的安寧。這就使得一些受害人寧可忍氣吞聲,逆來順受,也不愿訴諸法律。沒有控告,司法部門也只能漠然處之。
4.天性軟弱
天性軟弱是很多女性共同具有的特征之一。比如,在交友、擇偶上,相當多的女性更青睞于首選高大雄壯、強于自己的的男性,以求獲得安全感。再加上男權社會長期的意識灌輸,使一部分女性對“雄性陽剛”和“暴力”這兩個概念產生了混淆,甚至在潛意識中,產生了受虐的傾向。軟弱導致女人屈服于家暴,屈服于施暴者的恐嚇、威脅和淫威不敢反抗。一些女人依然存在“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認命”婚姻觀,“路是自己挑的”,以消極、“惰性”的宿命態度對待不幸的家暴婚姻。
5.過度的忍讓
不可否認,忍讓和寬容對維持婚姻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常聽長輩說,忍一忍,一輩子就過去了。不過,在婚姻中,忍讓也非“治百病“的靈丹妙藥。有些女人,在丈夫“包二奶”、“養小三”而頻頻向自己施行家庭暴力的情況下,依然是忍氣吞聲,默默承受,這屬于“過度忍讓”了。對于忍受家暴的女人來說,極強的忍讓能力恰恰是致命的弱點之一。
6.自欺欺人
幾乎所有的施暴者,在暴力行為之后,會很快后悔,他會在這個時候,對老婆認錯、道歉、說甜言蜜語,這難得的溫情會讓女人產生一種錯覺:這個男人是愛我的。他打我只是因為他太愛我,太在乎我。他以后就不會打我了。于是原諒、和好,直到下一次被打。如此循環往復,久之,慢慢麻木、默默承受,失去反抗的意愿和動力。
其實選擇婚姻是需要很大勇氣的,而因為有愛,女人才會選擇和這個男人一起生活,但很多男性婚后卻一次次的用暴力傷害女人,希望這些軟弱的女性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不要在意世俗的眼光,保護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