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洋唉聲嘆氣的,我一時也不知怎么安慰他,便問他為什么要跑到醫院去賣腎?他說:“她母親不同意我們在一起,除了嫌我年齡大,結過婚,還嫌我沒錢。她說,你要是能馬上拿出20萬元來買套房子,我就讓她跟你!
第二天晚上,會洋給我打電話,說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我以為薇茜的家人同意他們在一起了。哪知他說剛剛接到薇茜的電話,她哭著說,10月就要嫁人了。我大吃一驚,
忙問會洋,薇茜要嫁的還是那個相親對象嗎?他說,不是,這是另一個速配的相親對象。我問,那她肚子里的孩子怎么辦?
他的聲音開始哽咽:“是啊,我每天都在想這事,心里像刀絞一樣。我求她別欺騙人家,她說那人知道孩子的事。我又打電話給她父母,求他們別這樣草率從事,怎么能讓她帶著4個月的身孕嫁人呢,那人將來能對她和孩子好嗎?她母親沒好氣地對我說這事不用我管。無論如何,明天我得去一趟她家,做最后的努力。”
記者手記 一切都太草率
會洋的事別說他急,我都替他著急。這都火燒眉毛了,他能不急嗎?自己心愛的女人要嫁給一個陌生的男人了,肚子里卻懷著他的孩子,這算什么事嘛。這事牽涉到三四個人將來的人生啊,以后會發生些什么事呢?都不敢想像。
事情是怎么走到這一步的呢?先不說薇茜父母的做法是否妥當,我認為作為當事人的會洋應該好好反省一下。如果說薇茜是少不更事,把生活想得過于簡單,可是會洋結過婚、離過婚,養育過孩子,應該明白婚姻是怎么回事啊。在薇茜父母不同意的情況下,為什么還讓薇茜兩次懷上孩子呢?
愛情,不是不可以爭取?墒牵绾螤幦。愕蒙鲜且婚T藝術。像會洋這樣不計后果地帶著薇茜私奔,而且還讓她懷上孩子,這只會激起薇茜家人更大的不滿。薇茜父母今天這樣草率決定,跟會洋當初那樣草率從事不無關系。結婚、生孩子,這都是人生大事,卻這樣草草地就給一個人甚至幾個人劃定了將來的人生軌道,這對誰都是不負責任的。如果薇茜10月份真的帶著4個多月的身孕穿上婚紗,不知道將來她的丈夫會怎樣?她和孩子會怎樣?會洋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