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真的想改寫三年前那天所發生的一切。
假如那天不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假如我沒有吵著和他一起去吃飯慶祝,假如,我們不是爭吵得那樣厲害,假如,假如……有太多的假如……三年來,我總是不斷重復著那天的畫面,怪誰呢?到底是誰的錯?人確實不能在沖動之下做任何事。只可惜這一點,我明白得實在太晚了。
當年,我是一個幸福的小女人。這是我最近才發現的,以前沒覺得,人在心理失衡的時候,并不會發覺原來充滿均衡感的生活其實是一種美。太平靜的歲月容易讓人期待著改變。不過改變哪有不付出代價的?在沒發生那件事以前,我和老公的日子算得上是幸福的。不過那時候不覺得啊,每天都是那個樣子,柴米油鹽、接送孩子,既沒什么不好的事也沒什么驚喜。小孩平時放在爺爺奶奶家,只有在周末的時候才接回來。一晃就是六七年過去了,都說七年為婚姻之癢,結果我們的事情就是在剛到七年的時候觸礁的,那天可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啊,我身邊躺著的是一個在網吧里認識的小子,并不是我丈夫。 我丈夫那時候,正在家里睡大覺……
剛才已經說了,那天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早在這一天之前,我就鬧著要和他一起去看演出,然后去吃飯,結果就在飯桌上,我們吵翻了,其實也不是什么大事,就因為服務生給我送來的水是涼的,而我跟他說的是熱的,就這么點小事兒,我告訴服務生再重新換一杯來,我老公嫌我麻煩,臉一下子就拉好長……結婚之后的兩口子就是這樣,經常會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爭吵。過后一想,除了生氣拌嘴時說出來的那些傷感情的話,別的,就什么都不記得了。
結果就因為一杯水,那天的氣氛就全完了。飯吃得很別扭,好歹吃完,兩個人悶聲不響上車回家。當時我心里那個委屈啊,明明是策劃了很長時間的結婚紀念日,孩子也是早早地就給奶奶那邊送過去了。本以為可以度過一個極其浪漫的晚上……想到這,我使勁踹了一腳車門——“干嘛你?瘋了是不是?”他朝我瞪眼。“踹車門怎么了?也好過你,揣著明白裝糊涂,你今天絕對是故意的,不想過早點說,其實你早就不愛我了,別騙人了!”我扶著車門和他僵持著,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心想你不讓我痛快,你也別想痛快!“你是知道的,我最煩女的在大街上和我唧唧歪歪的,我最后再問你一遍,你到底是上車還是不上車?”“不上。”我賭氣往反方向走……本以為他至少會追過來吧,誰知道,只聽身后一腳油門,我們家的車子飛一樣從我身邊就開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