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他苦苦追求到了美麗優秀的她,但獨立的她7年來始終沒有和他談婚論嫁,他和家人都不是滋味。
●一次吵架,她憤而提出分手。他家便開始為他安排一輪又一輪的相親,他終于找到了新女友。
●就在戀情進展飛快之際,新女友家人發現了他的過去,覺得他談過這么久的戀愛就跟結過婚差不多……
“去年的11月底,我經人介紹認識了婉玉,她聰明、有思想,又不乏現實,我比較喜歡,兩個人相處得不錯。然而一個多月后,她家從側面打聽到我同前女友紫衣談了7年戀愛,至今還有許多業務上的聯系,態度大變,婉玉認為我與紫衣‘藕斷絲連’,對感情不忠實,因此不再接我的電話,也不愿意坐下來聽我解釋,還表示我越執著地追求她,她越反感。”說到這里,坐在對面的雪巖沖我攤開雙手,現出滿臉的無奈。
“戀愛是煩惱的,放棄是困難的”,不知為何,我的腦海里浮現出這兩句歌詞。我請雪巖喝口茶,把他的羅曼史從頭講起。
“惡狠狠式”追求贏得芳心
8年前,在一個假期勤工儉學的機會里,讀大專的我認識了漂亮的外校本科女孩紫衣。為了跟朋友們賭氣,我主動接近紫衣,同她玩“剪刀石頭布”,規定誰輸了就給對方寫一封信。紫衣輸了,開學后不久我就收到她的來信,從此開始了交往。紫衣不僅長得漂亮,學習也非常優秀,邏輯思維能力很強,因此當我萌發追求她的念頭時,心理壓力還是蠻大的。但我不想跟心愛的女孩擦肩而過,還是開始了“愛情長跑”。
我的努力主要在兩方面。首先,由于紫衣天性好學,欣賞有知識、高素質的事業型男人,我就在她的鼓勵下堅持讀書深造,先在夜大續讀了本科。2000年我辭職做生意,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我又考取了滬上某名校的MBA,畢業后找到一份好工作。勤奮工作的同時,我又和紫衣聯手開辦了一家小公司,在兩人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直走“上坡路”。這在某些成功人士眼中可能微不足道,然而我卻很知足,覺得這完全歸功于愛情的力量。另一方面,我自己有個也許登不上大雅之堂的“愛情格言”,即在愛情面前無所謂自尊,追求女孩子要“惡狠狠地”,要全力以赴、不計成本。追求紫衣時,我把這句格言百分百地付諸行動。我第一次領薪水,就拿出一半給紫衣買了一條項鏈。每逢她過生日,或是有意義的紀念日,我總會挑比較貴重的禮物,像浪琴表啊、首飾啊、名牌化妝品啊送給她。這方面可能我比較土吧,認為禮物的價格越高,表示她在我心中的分量越重。
除此之外,我還做出過不少“癡心之舉”。有次她到江浙一帶出差,臨走前因一點小事和我吵了架,我越反思越覺得自己不對,于是搭乘夜班火車,凌晨兩三點趕到她出差的那座城市。因不知道她下榻在哪家賓館,我抱定“大海撈針”的決心,先打車到了當地最高檔的一家酒店,向前臺報出紫衣的名字,沒想到很快就找到了她。她從樓上奔下來,眼睛里寫滿了難以置信的驚喜。那一刻,她很感動,我也特別激動。再譬如2001年紫衣被公司外派到北京半年。那天我正在和朋友們聚餐,接到紫衣從北京打來的電話,她帶著哭音說,公司租的那間房子空蕩蕩的,讓人怎么住啊。放下電話,我就跟朋友們說,我要去北京。當天下午我就趕到了紫衣身邊,幫她安置好一切,臨走又買了一束全北京最好的玫瑰插在花瓶里。此后我又連續兩次在工作的閑暇買好去北京的機票,帶著上海最新出版的報紙,出現在紫衣面前。朋友聽說后都說沒多大實際意義,可我不這么想,我覺得在京滬往返幾次,不過損失了一些錢財,但感情是一輩子的事,只要紫衣明白我對她的一片真心,我所有的努力就非常值得。
雪巖的“惡狠狠式”追求讓我很長見識,也有一絲感動。我問他最終有沒有達到目的,他先是笑笑,說兩年后紫衣終于點頭,和他成為男女朋友,然后又不無惆悵地說:“紫衣一直認為,愛情的成分里應該有崇拜,還有‘征服’。我所做的一切她都很感動,但只激起她心海中小小的波浪,無法讓她崇拜我,我也不可能真正‘征服’她。”
一耳光打掉多年情
也許是因為上述原因,紫衣和我談了7年戀愛,小吵、大吵不斷。我喜歡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出于男人的虛榮心,總想帶紫衣出席各種場面。可紫衣不喜歡應酬,認為吃吃喝喝太浪費時間。有次我的研究生同學聚會,吃完飯后又去唱歌。我好不容易說服紫衣作陪,很高興,就喝了不少酒,在KTV也很活躍。紫衣忍了半天,還是當面指責我太沒層次,別人都很斯文,只有我大出風頭。我立刻沒了情緒,歌也沒唱幾首就回去了。事后我跟朋友討論,自己那天是不是有點“過”了,可他們說我擅長活躍氣氛,這是優點嘛。
2000年,正在經商的我跟紫衣一起去看望她的父母,事先買了不少禮物。可她父母當著我的面叮囑紫衣不要過早談戀愛,希望她繼續讀研。我有點想不通,那年紫衣23歲,談戀愛也正常啊。后來我才知道紫衣家姐妹數人,只出了她一個大學生,父母對她的期望值很高,因此紫衣的心理壓力也很大。想通這個道理,我也就釋然了。我發覺紫衣的父母不太喜歡我做生意,于是我就又重新回到學校讀MBA。等學分拿得差不多了,我就和紫衣合伙開公司,并主動提出在學校附近買二手房,作為公司的辦公地點,同時也可以把紫衣的戶口從人才交流中心遷過來。紫衣很開心,執意要拿出自己的5萬元積蓄,作為房款的一部分。不久,手續辦妥,拿著寫上我倆名字的產權證,我幫紫衣把東西搬進去,心想有了這個愛的小屋,也許我很快就能結束“愛情長跑”,抱得美人歸了吧?
看得出雪巖是個樂觀的人,盡管說到這段情的傷心之處,語氣依然比較平和:“紫衣比我大幾天,論年齡也不小了。房子買好后我一直和她討論成家的事,可她心氣太高,覺得房子太小,條件太差,怪我小富即安。漸漸地我也等煩了,不明白紫衣到底想‘哪能’,還要不要和我結婚。”
2004年4月,我去喝同學的喜酒,紫衣不肯跟我出席,還讓我早些回來陪她逛街。婚禮上遇到不少好朋友,我盛情難卻,比約好的時間晚回來半個多小時。紫衣很不開心,跟我拌嘴。也怪我不好,提到前兩天在火車上看到一個比我小的男人抱著孩子滿臉幸福,其實我沒別的意思,我只是天生喜歡小孩子而已。紫衣卻指責我追求安逸,還說我和我父母都脫不掉骨子里的小農意識。我算是個孝子吧,對她這么批評我的父母很不滿,一時沒按捺住火氣,打了紫衣一耳光。打完之后我就后悔了,要知道以前我從未動過她半個手指頭啊。紫衣也很意外,和我大吵,憤然提出分手,并從那天起再也不登我家的大門。我父母得知我們倆吵架了,很不放心,就主動給她打電話,可她不接,惹得我父母也很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