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出戲,可以借用德國哲學家尼采的自傳標題來形容:‘瞧!這個人’。
這個人,一個不稱職的受審者。
在被公審了兩個星期之后,被逼到身心崩潰的墻角之后,居然還不知道認錯,居然還敢辯白,居然還不懂得表現出一個被告,尤其是一個‘第三者’,所應該表現出來的卑微與歉意,居然還敢奢望保留一絲身為‘人’的最起碼尊嚴。更致命的錯誤是,她居然以為,只要忍住悲傷,當一個像樣的的‘女巫’,臺灣這個偽善的社會就會放過她。
一個上海姑娘,意外演出了臺灣有史以來最大一場獵殺女巫的媒體公審中的女主角。在那場所謂‘大和解說明會’之前,她儼然已成臺灣‘演藝圈’的公敵,封殺之說四起。甚至,她也成為一個虛擬的、文化人類學化的‘臺灣女人’的公敵。這一陣子,這個社會忽然冒出了很多關于‘臺灣女性’的專家--對比于嗓門特大、行為特蠻橫、眼神特犀利、特不懂得公開示弱的大陸女人,‘臺灣女人’成為溫柔、婉約、識大體與堅強的代名詞。
看到一個一個義憤填膺到流眼淚的臺灣女藝人,有一位說夏祎不但沒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反而拿起更多把屠刀’,另一位則為她冠上‘史上態度最囂張的第三者’的頭銜。突然間,我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資格身為所謂的‘臺灣女人’。
她從一開始就已經被定罪了,毫無疑問。她錯了,錯在她以為這可以是一場公平的審判,錯在她以為被告應該擁有辯白的機會,錯在她以為自己有權利擁有‘憤怒’這項情緒。她不知道,根據這個社會對‘女性受審人’的不成文要求,她唯一的生路就是認罪,就算不認罪也要示弱,就算不示弱也要流淚,而且最好是把你的心都哭到吐出來,最好是哭到跪倒在地,最好哭到整個人昏過去。她演錯了戲碼。于是,有人憤怒,有人惋惜,有人說她悍,有人說她笨。她成為所謂‘情緒管理’的最佳反面教材。
在最后這一天的‘大和解’說明會中,只見夏祎坐在影藝圈大哥和大嫂的中間,念著事先寫好的聲明稿,道歉,道歉,再道歉。當她泣不成聲的時候,大嫂拍拍她的肩膀要她堅強,要她好好念完就沒事了,說到道歉處,大嫂不忘提醒她站起來一鞠躬。我們的女巫,處于一種近乎夢游的悲情中,乖乖站起身來,乖乖地一鞠躬。會后,前兩天原本氣到流淚義正辭嚴說要徹底調查小倪的死因,并宣告‘第三者’就應該道歉的大嫂,忽然變得非常地優雅大度,說男女之間的私情原本就沒有對錯,自古皆然。她散發著一種神圣的慈母光輝,像極了一位剛剛度化了一個亂世妖女的觀音菩薩。
大和解?應該改名為‘道歉會’--‘瞧!這個人終于道歉了’,‘瞧!這個人最后的尊嚴終于被我們燒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