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次都想告訴他,可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我怕失去他,怕他不能原諒我,我該怎么辦?
我現在很矛盾,痛苦,曾經因一時的幼稚與前男友發生了性關系,現在我又找到了真正的愛,男友也非常愛我,但這種愛折磨著我,男友的愛愈熱烈我愈承受不起,愈覺得自己不配享受這樣的愛,愈是內疚,有一種罪過感。
情感專家解答:
聽得出,這個女孩是多么痛苦和不幸,在她身上傳統的道德觀、貞操觀強烈地起著作用。折磨著她。
由于人們的道德標準、貞操現不一,因此,對待這個問題的態度也就有很大差異。在西方社會,人們的婚前性行為很少受道德觀念的約束,有了婚姻關系才互相負有社會責任,婚前性關系是雙方的隱私,因此不會追究是不是“處女”,女方也不會為自己是不是“處女”而負罪、內疚,不存在“該不該告訴”男友的問題。在中國,新一代年輕人雖受西方文化的影響和一些大眾傳播媒介不健康的刺激,貞操視發生了很大變化,但這種變化又深深受著來自中國傳統道德、教育的影響和社會規范的制約,這種矛盾和沖突使男性一方面想早點偷吃禁果,又特別在乎“女兒身”,女方一方面為“愛情”而“獻身”,事后又為自己不是“女兒身”、 “失去貞操”而苦惱、痛苦。可誰去檢驗他們是不是“童男”呢,在這種傳統的貞操觀的影響下,發生了多少悲劇。
愛著自己的戀人,愈覺得自己的不“純”和負罪,不告訴他良心不安,告訴他怕失去他。這種告訴與不告訴,應根據不同的對象采取不同的方法,應根據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對方的思想修養,雙方的感情基礎,對方的家庭環境等等因素來衡量現實生活是很復雜的,由于人們所受教育,所處環境等不同對這種事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樣,有的婚前告訴了男友,導致痛苦的分手,有的也能得到徹底諒解;有的婚前諒解了,婚后)重起事端,給兩人身心帶來很大不幸。有的在婚后告訴了對方,導致家庭破裂或長期夫妻不和,當然也有感情依舊的。有的什么也不講,如同沒發生過一樣,一樣美滿幸福。
眾所周知,戀愛和婚姻是建立在雙方感情基礎上的,是不是處女絕不是衡量幸福的標準和源泉,也不能把告訴不告訴視為道德的標準,應把能否幸福視為道德的標準。每個人都有隱私,也有隱私權,不要背上“該不該告訴”的沉重十字架。告訴不告訴應以能不能獲得幸福為準。有一點,如果此事使你。心理壓力極大,那么要告訴最好在婚前,以免婚后告訴帶來更大的傷害和不幸。
婚前性關系在中國受道德、輿論的制約,因此,婚前不要發生性關系為好。如果發生了,把它當作生活的一種體驗,中吸取教訓,使自己更加成熟,不要為此背上一輩子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