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力正常
智力正常是人正常活動的最基本的心理條件,是心理健康首先應當考慮的標準。不論是民辦衛生 組織提出的國際疾病分類體系(ICD-9)還是中華醫學會精神疾病分類,都把智力發育不全或阻滯視為一種心理障礙。
人的智力根據其發展水平,可分為超學、一般和落后。心理學家通常用智力測驗來衡量人的智力發展水平。智力水平的高低用智商(IQ)來表示。一般來說,智商在90-110者為智力水平適中的人:智商超過140的人,表示才智出眾;智商低于70者,表明智力低下,稱為智力落后。
(二)善于調節與控制情緒
首先,要有合理的情緒反應。一定的外界客觀刺激引起相應的情緒是情緒健康的標志之一。人非草木,敦能無情,如果一個人對一切變化都漠然視之,無動于衷,那就不正常。如果一個人受到挫折后反而高興,受人尊重反應憤怒,這也是情緒不健康的表現。
其次,情緒隨著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轉移。在正常情況下,引起情緒變化的因素消失以后,其情緒反應也應逐漸消失。
再次,情緒穩定性好,具有調節控制自己的情緒以保持與周圍環境的動態平衡的能力。如果一個女性的情緒經常很不穩定,變化莫測,與他人很難相處,這也是情緒不健康的表現。
最后,心情愉快。心理健康的女性能經常保持愉快、開朗、自信、滿足的心情,善于從生活中尋找樂趣,對生活充滿希望。
(三)心理健康的意志標準
表現在意志的自覺性、果斷性、堅持性和自制力等方面。意志的自覺性表現為人對自己的行動目的有正確的認識,并能夠主動地支配自已的行動,以達到預期的目標。如果一個女性做事缺乏明確的目的,或者對目標朝令夕改,則是意志不健全的表現。意志的果斷是指一個人善于明辨是非,適時地當機立斷采取決定并執行決定。果斷性以有膽有識和勇敢的行為為特征。與果斷性相反的是優柔寡斷與草率從事。意志的堅持性是指一個人在執行決定時,能夠堅持不懈,不達目的誓不罷休。自制力好,既有現實目標的堅定性又能克制干擾目標實現的愿望、動機、情緒和行為,不放縱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