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緣”一詞,我的理解是冤家的緣分,就像我們說某一對夫妻一樣會說他們是冤家。還有我們和某一個人再次出現某一個場合時會說“冤家路窄”,其實這里未必是貶義,未必是不情愿的“會合”,這是生活中的一種“調侃”的方式。所以我在這里提到的冤緣并不是孽緣,而且跟愛情無關,只是一種情感元素里的“匯集”。這種冤緣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冤家路窄
經常聽到有人說,男人要想討老婆,首先必須搞定丈母娘,當時一聽,我總覺得不是味兒,因為男人找媳婦,為什么要搞定丈母娘,后來我才知道是我自己想法齷齪,原來大家嘴里的搞定丈母娘是有一層“擺平”、“賄賂”、“收買”之意。但沒想到婚姻里也需要做這些事兒。
而深愛自己閨女的丈母娘是比較難搞定的,比如房子買了沒有?房子買了是吧,房產證上面的名字是誰?等等,一系列的問題。特別是如今的婚姻法的修訂,更給我們做姑爺的出了一道難題。同學陳瑾(化名),五一結的婚,她和丈夫是青梅竹馬。結婚時,父母挺支持他們,還表示如果他們買房,父母愿意替他們掏首付,但是婚姻法修訂后,丈母娘變卦了,說房產證上必須是女兒的名字,可孝順的姑爺不依了,他覺得自己辛苦掙錢買房,憑什么要寫妻子的名字,即使寫也應該寫兩個人的,只寫妻子的說不通。鉆牛角尖的姑爺覺得丈母娘把自己當入贅姑爺了。
姑爺的鉆牛角尖造成姑爺和丈母娘起了沖突,但理論來理論去,倆人都堅持一個理——為了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