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學在南方做生意發了大財,因為一個展銷會到北京來,順便到我們家做客。他對我同學的生意很感興趣,我同學也歡迎他搞搞副業,說拿那么點死工資也沒什么大出息,他一向是個好強的人,當時就決定投資入股。
他取了10萬塊,想和我同學搞電子產品的倒賣,因為南北差價極高,利潤也很厚。
可沒想到,剛花了十萬塊買的通信產品到北京,北京就新出了一個什么政策(對不起,我這人馬虎,已經不記得了),反正就限制類似這樣的倒賣,這些東西一下就砸在手里了。他當時整個人就蒙了。
找關系找了很久,說是他老家有個公司想要這批貨,價錢給的還算合理。
他決定帶著貨回老家。那是非典最肆虐的時候。在北京的人可能都不會忘記那樣令人恐懼的時期。他的單位因為是國家事業單位,又是報社,所以查的相當緊,報社嚴令不許任何人擅自離京,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違反者開除。他沒有和領導打招呼,反正那時候上班也不是那么嚴,外松內緊,他犯了個大錯,以為自己是個骨干,領導必定愛才。錯的很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