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為營業廳選地址的時候,他問我的意見,有一家是地方不大,但在市中心,租金比較貴,另外一家是在比較偏僻的地方,租金很便宜,而且要一租租10年,地方很大,設備很齊全,買個設備直接就能開張。
其實我心里是很清楚孰優孰劣的,市中心那家雖然貴,但地勢好,錢回收的比較快;偏僻的那家,雖然便宜,東西齊全,但一租就必須租10年,10年的變數太大,把資金投在這上太不保險。但我說偏僻的那家好。他很高興,說我想的和他一樣。他說租偏僻的那家店,雖然要租10年,但只要一兩年后那塊地段一開放起來,房子一下就會很值錢,那時候哪怕他不開營業廳,就把房子轉租出去,賺個差價都能大賺一筆。最后他就真的盤下了那家店。
我當然沒阻止,又不是花我的錢,我何必要管那么多呢?
何況離離婚的日子不遠了。
我準備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