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網絡發展的負面影響及其治理的現狀
網絡的發展在帶給人們方便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
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的統計可以大致描繪目前網絡違法和不良信息的情況:
違反憲法原則(2.4%):3373件次;
淫穢色情(67.5%):93952件次;
宣揚邪教(4.4%):6067件次;
迷信暴力(0.6%):899件次;
侵權(1.6%):2184件次;
違背社會公德(3.1%):4375件次;
賭博(1.9%):2682件次;
詐騙(3.4%):4693件次;
其他違法和不良信息(8.2%):11396件次。
以淫穢色情為主的不良信息對社會道德帶來極大的破壞;諸多違法行為也不利于社會的繁榮和穩定,影響我國社會經濟的良性發展,更為嚴重的是對青少年的不良影響。
當前的青少年是伴著互聯網成長的,互聯網對他們的價值觀、人生觀和行為方式有潛移默化的深刻影響。網絡不只是一種技術手段和信息工具,更重要的是它已經發展成為一種新的文化形態。一方面,網絡反映著當前各種社會現象,體現著人們的情趣、信念、價值觀和文化內涵;另一方面,網絡向廣大青少年展現了一個嶄新世界與嶄新空間。與以往不同的是,現代青少年的業余生活不是在田野、街道、戶外,而是在電腦前度過的。數字經濟之父泰普斯科特稱他們為“網絡世代”。“網絡世代”與網絡一同誕生,一同成長,網絡已經成為他們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
網絡對青少年的影響除了其積極意義如擴大視野、豐富知識、開拓思路之外,由于青少年還處于成長期,缺乏是非辨別的能力,自律能力欠缺等原因,玩游戲和聊天所產生的網絡成癮、網絡受騙、網絡犯罪等問題日益突出。最新調查顯示,目前我國網癮青少年約占青少年網民的13.2%,在非網癮群體中約13%的網民有網癮傾向。據了解,濟南在押的1500名少年犯中,70%是“網癮”造成的,其他地方的情況也不容樂觀。不健康的網絡游戲玷污了網絡,毒害了一代青少年,在“網游致富幾人笑”的背后,是“孩童迷途萬眾傷”的無數家庭的痛苦!
2004年,我國有關部門就集中開展了互聯網站的備案和清理整頓工作,狠抓互聯網的基礎性管理,出臺或修訂了《非經營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互聯網IP地址資源備案管理辦法》和《中國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組織技術力量研發了互聯網ICP/IP地址信息備案管理系統。目前,互聯網域名備案已經基本完成,IP地址備案率達到89%,網站備案率超過95%,互聯網站的集中備案清理整頓工作已經取得階段性的成果,互聯網基礎信息數據庫也初步建立,由互聯網協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工作委員會主辦的我國第一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網站也已開通。
盡管我們已做了很大的努力,網絡健康狀況有所好轉,但離我們的要求還相去甚遠。不良網站還未杜絕,一段時間后又有所回潮,只要境外網站還在,通過其他鏈接方式還可以鏈接;不良信息也會以其他的形式出現,網絡是一個全球性的媒介,它使各種信息能跨越國家和地區的界限自由地流動。對一些在實體社會里違反法規而受到制裁的行為,一旦移到網絡空間,由誰充當負責制裁的主體及如何制裁不清楚,要認定其行為人和發生地常常也是極其困難的,這是網絡治理難、治理成效不大的主因。
網絡監管的三個根本性問題
1.加強網絡社會道德規范的建立是網絡監管的重要基礎。
現代社會節奏加快、競爭激烈,上網成了人們放松的一個途徑,而網絡是一個“虛擬”社會,在這個社會里,沒有人知道,沒有人認識,可以不受約束地表現和發泄。如此,網絡游戲、網上聊天、甚至尋找和發布那些不良甚至違法的信息就成了自然的事。正如一位網友所言:一個網民如果在現實世界中的問題得不到解決,他就可能到網絡世界中尋找安慰、釋放甚至解脫。這正是網絡吸引力的關鍵所在,而這種宣泄式的網絡行為就為網絡不文明埋下了種子。
網絡真的是與他人無關的自我行為,是一種不存在的“虛擬”社會嗎?答案是否定的。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黨委書記陸士楨教授認為,“純粹的虛擬社會是不存在的,每一個網絡終端都與現實社會相連。” 有人分析得更為詳細與具體:第一,網絡是有規則的真實的物理空間;第二,在網絡上真實的人在發生真實的行為;第三,網絡是現實社會中的網絡,是服務于現實社會的現實網絡;第四,網絡上的各種行為和現象是與現實社會相互影響的,是互動的,所以網絡是現實的網絡,它不能脫離社會法律道德的約束,不能成為無管理、無約束的社會特區。
任何網絡行為,都是一種信息傳播,網上聊天是如此,你的每一句話對別人來說就是信息,盡管你是匿名的,也不過是沒有用你現實社會的代號而已,你和你說的話是現實的;游戲和點擊網站也表現了你對其的支持。這種信息和行為無不影響著他人,不良信息會對我們的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認為網絡與他人無關,是虛擬的,是自由的,在這個虛擬的空間中不必約束,甚至可以為所欲為,這種認識顯然是錯誤的。我們在網絡活動中,只有恪守人類社會的普遍價值理念,才可能形成和諧的網絡社會,并使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協調發展。
2.從技術層面上出發的技術監管,這是網絡管理的有效手段。
如前所述,網絡是屬于高新技術領域的傳播工具,它隨著現代技術的進步不斷翻新著傳播手段,如果沒有管理技術的發展,是很難適應網絡發展的現實的,很難實現有效管理。在這方面,印度和德國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軟件大國印度就是從主要技術上出發采取一系列舉措的。警方從1999年開始與電腦專家合作,一起調查偵破涉及網絡犯罪的案件。2000年6月,印度政府頒布了《信息技術法》,該法涉及刑事、行政管理、電子商務等內容。此外,印度已有的“刑法典”、“證據法”、“金融法”的相關內容已被修訂,以適應信息技術的發展。2001年9月,警方又在被譽為印度“硅谷”的班加羅爾成立了第一家專門對付網絡犯罪的警察局。之后,警方又相繼在印度主要大城市成立了網絡警察局,在網上公布了各網絡警察局的地址和電話號碼,供網民提供線索和舉報。2002年,班加羅爾網絡警察局共調查了11起網絡犯罪行為,逮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此外,警方還在南部城市海德拉巴成立了一個電腦犯罪分析實驗室,對利用電腦實施的各種犯罪進行分析。該實驗室裝備了最新的電腦設備,配備了電腦專家,大大提高了網絡犯罪破案率。印度警方從2005年3月開始對各地的網吧進行監督,加強管理。警方認為,這樣做可迫使網吧老板主動對可疑的人提高警惕,防止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伺機作案。針對網絡犯罪無地域限制的特點,印度中央調查局還與美國等國家的情報機構合作,交換情報,共同打擊網絡犯罪。
德國注重“先發制人”,注重預防。德國聯邦內政部認為,警方若要跟上技術飛速發展的步伐,具備應對各種形式網上犯罪行為的能力,必須調動法律、行政、人力、財力和組織機構等各方面力量,形成一套打擊高技術犯罪的有效機制。
德國對信息技術安全問題也高度重視。聯邦內政部下屬的信息技術安全局有380多名信息專家、物理學家、數學家以及其他專業人員,專門應對計算機安全問題,負責發布和調查信息技術應用中出現的安全風險,并嘗試尋找解決方法。該部門在保證聯邦政府電子政務等系統安全運行的同時,也負責向公眾隨時發布病毒警告,向社會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
3.加強世界范圍內的合作,是網絡管理的重要保證。
在治理方面的全球合作,首先體現在信息源上,如果一個國家以某種方式禁止別的國家的不良網站,而該網站還存在,網民還會以別的方式進入并使之傳播;其次,網絡犯罪的國際性和無國界性,使得犯罪者不需要進入實施犯罪的國家也可以進行某種犯罪,打擊這種犯罪,沒有國際間的合作是不行的。但是,世界各國法律、文化、習俗、觀念等的差異以及政治和利益的驅使,又為合作帶來了不便,這就需要國際間多邊的和雙邊的協調與配合,這就是網絡的全球性特點而帶來的網絡治理的全球性協作。
我國在互聯網的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視開展國際交流,積極參加聯合國互聯網治理工作組的有關會議,在國際舞臺上闡述我們對網絡環境治理的觀點,謀求更廣泛的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