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第一年,我們甜蜜恩愛,見別的夫妻打架摔東西竟然還能過下去,覺得不可思議,覺得那種吵鬧的日子離我們很遙遠。
結婚第二年,我們開始吵架。吵架時我摔壞了一只精致昂貴的鐘表,哭了40分鐘,然后挽包袱回娘家。每天下班后,他都會到單位去接我,主動認錯,讓我跟他回家。直到半月后,他買了一大束鮮花來接我,主動陪我逛超市,我歷數他的罪狀達10分鐘,最后加上一句警告:你以后再這樣,我絕不原諒你。他沉默,表示同意。
結婚第三年,吵架時,我摔碎幾只廉價的玻璃杯,哭了30分鐘,然后到朋友家住了幾天。他給我打了幾個電話,我就回家。吃飯時他在外面敲門,說:“小雞燉葫蘆做好了,出來吃吧。”他敲了兩次門,我出來和他一起吃飯。他告訴我他錯了,愿意改正,問我能不能原諒他。我沉默。
結婚第四年,吵架時,我摔壞了一盆自己培育的小吊蘭,哭了20分鐘,然后到外面溜達了一天。我回家后,主動將其打掃干凈。他做好晚飯自己坐下來吃。我自己盛了一碗飯坐在他對面,和他理論誰是誰非,他不置可否。
結婚第五年,吵架時,我將一只靠墊從沙發扔到地上,哭了10分鐘,然后從客廳沖向臥室。晚飯時我主動從臥室出來,將靠墊撿起來,做了一頓自己愛吃的晚餐,吃完后上床睡覺。晚上,我和他講道理,他言辭激烈地說:“我沒有錯!”
結婚第六年,吵架時,我沒扔任何東西。我只哭了5分鐘。他到朋友家住,幾天未歸。我給他打電話,懇求他回家。主動做一頓他愛吃的晚餐,為他盛飯,告訴他我錯了,愿意改正,問他能不能原諒我。他沉默。
結婚第七年,吵架時,我沒有哭。并且早上吵架,下午就認錯了,主動陪他看球賽。他將我的罪狀歷數10分鐘,最后加上一句警告:“你以后再這樣,我絕不原諒你!”我沉默,表示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