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后不久,大軍即加入了跳槽隊伍,離開了原來服務的IT公司。從理論上說,大軍從事的是軟件開發工作,工作環境極好,報酬優厚,所從事的工作也與他所學專業相符。在供過于求的人才市場現狀下,按理不該跳槽。但他還是堅持“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云彩”。緣何?其實,大軍只不過是被單位流行的潛規則所累,憤而揮袖離去的。當初,這家公司引進大軍時,暗示大軍:如果想在單位做長久,就必須放棄探親假。而放棄探親假的理由,則是IT行業競爭激烈,長時間的休息不利于工作。同時,企業已經給員工享受年休假,就不能再給員工享受探親假。
盡管家在外地的大軍對此持保留態度,但他認為,只要自己做出成績,企業就一定會網開一面。但三年過去了,大軍已經成為企業技術骨干,也為企業創造了不少效益,但他還是邁不過“放棄探親假”這道坎。大軍感到,公司的這一潛規則,不僅違反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還帶有明顯的地域歧視。再為這樣的公司打拼,是對自己人格的侮辱。于是,他斷然采取了行動———跳槽到另一家單位去了。
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越來越多的企業更加重視效率,而效率的提高,有賴于人才的優化,而人才的優化,依托于企業的科學管理,而科學管理則依賴于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為了維護企業的利益,提高市場競爭力,有些企業在“上墻上板”的規章制度后面,又悄悄地利用規則的不完善、不全面,單向制訂出潛規則,從而損害了職工利益。而職工利益損害的同時,由于人才的流失,勞動糾紛的引發,勞資情緒的對立,客觀上也造成了效率的低下。
潛規則,已經成為企業效率的攔路虎。
“夫妻須分離”引發勞動糾紛
王剛作為電器工程師,進入一家高科技單位工作。不久,結識了一位他心儀的女孩,幾年戀愛下來,到了談婚論嫁的當口。可是,正當他們準備拍攝結婚照,領取結婚證時,卻發現現實生活里有一只攔路虎擋在他們的面前。該公司有這樣一項潛規則:員工中的夫妻不得同時在公司工作,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其中的一方必須解除勞動關系。是選擇“夫妻分手”,還是選擇“一方離開”?
左右考慮后,王剛選擇了后者。但他一紙訴狀,把公司申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王剛認為,中國的《婚姻法》明確表明,每一個有獨立行為能力的公民都有婚姻的自由。夫妻雙方在一家單位工作,并不會對企業的發展帶來任何不良影響,《勞動合同》中這樣的格式條款顯然違反國家規定,應屬無效。
經申訴,王剛獲得了仲裁委員會的支持,也算是出了口氣。但他和未婚妻與單位的關系由此惡化,最終還是在郁郁不歡中選擇了離開公司。看起來是王剛贏了官司輸了飯碗,但實際上,這完全是典型的雙敗結局,王剛夫婦失去了得心應手的工作,而企業則失去了人才和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