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子暴力抗夫的悲劇再次上演。社會該為她們做點什么呢?
□記者郭強
本報8月4日訊 為了照顧剛小學畢業的兒子,沒有住房的袁某與前夫郭某離婚后仍住在一起。由于郭某酒醉后經常體罰袁某和兒子,不堪體罰的袁某在郭某一次醉酒后用棉線繩將其勒死。8月4日,市北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袁某在法庭上供述,她與郭某經人介紹相識,于1995年9月結婚,第二年生下兒子郭某某,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在以后的生活中,她漸漸發現郭某經常喝酒,而且酒后常常打罵自己。兩人后于2005年8月協議離婚。
由于沒有住房,為了照顧兒子,袁某無奈再搬回洮南路的家中與前夫住在一起。
今年4月25日晚,郭某又喝了很多酒。4月26日凌晨1時30分,郭某不僅不讓自己和兒子睡覺,還讓母子二人跪在地上。在袁某百般央求下,他才讓兒子上床睡覺。隨后,袁某拿了一根棉線繩準備捆衣服恰好被郭某看見,被他狠狠摔在地上,之后郭某上床睡覺。袁某說,自己忍受郭某打罵十幾年,當時產生了教訓一下郭某的想法,于是手持棉線繩纏住郭某的脖子,用膝蓋頂住郭某背部。郭某一開始有輕微反抗,但七八分鐘后漸漸沒有了呼吸;艔埖脑硜淼酵B放沙鏊栋缸允。
郭某的母親李某表示,兒子酒后連她也打。李某原本住在熱河路,搬家后連地址也沒敢告訴郭某。2003年,她在洮南路買了一套二手房,讓袁某和孫子居住,兒子郭某后來也知道了,也搬了進來。今年4月25日晚7點,袁某下班回家后,兒子郭某讓袁某領著孩子出去吃飯。三人晚上12時左右回來了,兒子拿著散啤,看起來已經喝醉了,但是回來后仍然繼續喝酒,還讓孫子和袁某跪下。袁某才拿捆衣服的繩子將郭某勒死。
據市北檢察院有關人士介紹,郭某和袁某今年都接近40歲,兩人均沒有固定職業。市北區臺東街道司法所出具的人格調查報告中稱,據鄰居反映,郭某平時經常飲酒,打罵老婆孩子。而袁某為人忠厚老實,孝順婆婆,辛辛苦苦把兒子拉扯大。臺東街道司法所建議判處袁某非監禁刑。市北檢察院檢察官表示,檢察院建議法院根據庭審情況以及合議庭評議后作出判決。袁某的辯護人表示,袁某是初犯,并且可改造性強,希望法院從輕判決。
據了解,市北法院將擇日宣判。
庭審直擊
法官:你們為什么離婚?
袁某:我上三班,他什么也不管,也不管孩子,一喝酒就打我。(哭)
法官:離婚后為什么又和他住一塊兒去了?
袁某:孩子判給我了,但我沒房子,掙錢也少。
法官:公訴機關指控你犯故意殺人罪你認罪嗎?
袁某:認罪。我婆婆年紀大了,身體不好。孩子今年才12歲,正是需要有人照顧的時候。現在沒了父親,如果再沒有母親對他以后成長不好。我希望能繼續照顧好老人和孩子。
名詞解釋,
非監禁罪:我國刑法中的非監禁刑包括管制、罰金和剝奪政治權利等,非監禁刑相對于監禁刑而言,由于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是刑法輕緩化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