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他爸爸同意了,我的心情出奇得好。第二天徑直去了美發店,剪了齊肩短發,是李斌最喜歡的發型。還逛了家具市場,到幾個新開的樓盤看了看樣板房。有一套臨河的房子我最中意,廳很大,透過落地大窗可以看到陽光溫柔地灑在水岸邊…
不過房價很貴,要57萬元。
為了鞏固成果,第二天我親自給準公公打了電話。我叫爸爸叫得很甜,然后說:“您老人家放心好了,李斌是很孝順的,我也是。我們一定給您養老,也會給新媽媽養老的,你們放心好了。”陽光心情只維持了兩天。李斌父親打來電話說妻子不想打掉孩子,還對他說:“這也是你的孩子,難道你也不容他嗎?”他對兒子說,“我沒辦法啊。”
聽到這里,我臉都氣得變形了。當然,如果我堅持的話,李斌也會給他父親下最后通牒的——要兒子還是要那個不知將來如何的小崽,你隨便吧!但現在,他鐵青著一張臉,沒有安慰我。
我當時最想做的,就是跑到荒郊野外嘶聲尖叫一通。這輩子,我注定當窮人了!房子總要買吧,我們兩人加起來每月只有4700元錢,現在的積蓄只有4萬元,加上他父親的6萬元,還能再借到7萬元,如果申請商業貸款,貸40萬元,30年的期限,每月還款接近2500元,若是有住房公積金,每月也要2000多元。另外,我的孩子總要上好一點兒的學校吧?那還要許多錢呢。
我怎么能夠讓她同意打胎呢?我怎么能夠讓她受到懲罰呢?我是否應該離開李斌另起爐灶呢?無數難解的問題,真要把我逼到絕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