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11月23日 (銀雪 楊君相) 離婚后不堪前夫糾纏,繳朋友以灌酒方式讓將前夫“醉死”。23日上午,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因婚姻糾紛引起的故意殺人案件。
1987年,被告人王小麗和被害人杜某結為夫婦,但婚后杜某經常酒后毆打王小麗,加之其與外面女人有染,王小麗與杜某于2005年離婚。離婚后杜某酒后還是經常無故糾纏毆打王小麗。為此,王小麗產生了殺死杜某的念頭。
2009年5月,王小麗邀約了魏世秀、魏立明幫忙殺死杜某。由于王小麗知道前夫杜某喜歡飲酒,便提出由魏世秀以買保險為名將杜某騙出,然后和魏立明一起用酒灌醉杜某,讓其酒精中毒死亡。
6月28日17時許,魏世秀以買保險為名打電話將杜某約出,將其帶到重慶涪陵區白濤鎮公路邊一農莊吃飯。當晚,魏立明還叫上朋友陸某。吃飯期間,三人輪流與杜某碰杯,至杜喝下了兩斤多勁酒。爾后,魏立明、魏世秀將喝醉的杜某拉到涪陵區馬武口外,將杜某丟在公路邊,然后兩人駕車離開。次日,杜某的尸體被人發現。經鑒定,杜某系乙醇中毒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王小麗、魏立秀、魏立明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責任。鑒于本案案情復雜,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