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長都舍不得讓孩子干家務,甚至很多學齡前兒童從來沒有做過家務,連地都不會掃,這樣教育孩子并不正確,適當的讓孩子干點家務活,體會一下勞動的艱辛,對寶寶的身心發育有很多的益處。那么我們讓孩子干家務要注意哪些原則呢?
明白真正的目標。要孩子做家務的目的,并非僅是要把繁瑣的工作做好,或教孩子“如何去做”。廚房整潔的重要性,比不上幼兒發展的責任感、自立能力、自尊心、自信心和辦事能力,因為這些都是健康情緒的基礎。做家務也可幫孩子了解人必須合作和向著共同的目標努力。
及早開始。小孩子幾乎從一學會走路,就會產生“幫助媽媽”的強烈欲望,一個2歲的孩子能夠替大人去拿和傳送東西,甚至能夠整理已洗好的衣服,借此可以教導孩子辨別顏色和形狀。你可以把清理打掃變成游戲。4歲或5歲的孩子能了解簡單的命令和替大人辦點小事,而且還可以指望他(有時候)會自己收拾玩具、找衣服或端走自己的碗盤。7歲的孩子已經能負擔一點家庭責任。第一件指派他們要做的工作,最好是能使他們做得令人滿意的,別急急忙忙地要孩子做他力所不及的事。給孩子的新任務要有挑戰性,但也必須能為他帶來成就感,如果新任務令他做得沮喪泄氣,他以后也許便不會再嘗試了。
定出切合實際的標準。雖然大多數事情大人都比兒童做得好,但你要抑制住你自己來做或“把它再做一次”的行動,因為這樣只會損害孩子的自尊和自信。教導孩子做一件工作最好的方法,就是讓他重復去做。先向他示范如何去做,然后和他一起做,最后讓他自己做。要隨時給予指導,但不要太快就插手幫忙。孩子如果想照自己的方法去做,不要干涉他。但這并不是說可以容忍草率。如果孩子沒盡力做好工作,應要他再做,定出個合理完成的時間表,但不可嘮叨不休。例如,開飯時間已到,而碗盤尚未擺好,就要鄭重告訴孩子,別人都在等著吃飯。
不要用利誘。孩子做完一件工作,最好的報酬就是給他一個微笑,摟抱他一下或者說一聲“謝謝”。在孩子能聽到的范圍之內告訴別人你多么自豪,也是一種很好的報酬方式。事實上,孩子自己也會認識到,計劃并完成一項工作,本身就是一種報酬。
支持“出外”工作。孩子參加各種助民活動、公益活動,如替人打掃衛生或送報紙,能幫他們學會按不同人的不同標準工作,訓練他們自立和培養責任感。
不可工作過度。孩子做太多的工作,會妨礙他學習、身體生長發育和其他社交活動。學習怎樣工作是重要的,但重要的是從小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尊重勞動、自強自立的世界觀。所以,讓孩子做事,一定要適度。
以上為家長們介紹了讓孩子干家務的原則,兒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好處多,當然也要講究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