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會保障制度 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
健全社會保障制度
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
天津市老齡委辦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
2008年元旦前夕,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來天津考察時,要求天津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方面走在全國前列。總書記還特意來到天津市養老院親切看望老人,語重心長地說:“尊重老年人、關愛老年人、照顧老年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標志,我們要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給予老年人生活上的幫助和精神上的安慰,讓所有老年人都能夠安享幸福的晚年”。作為與民計民生關系密切的老齡部門,落實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是我們的根本職責。幾年來,天津市老齡工作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針,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健全養老服務保障體系,維護好老年人的根本利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努力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一、統籌城鄉發展,完善養老保障制度
隨著社會經濟和城鄉一體化的不斷發展,我市在實施城鎮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礎上,把研究制定養老保障制度,完善保障體系,作為推進城鄉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使我市養老從救濟型到普惠型,進而發展到制度型,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水平。近年來,在養老問題上,市委、市政府適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天津市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辦法的實施徹底改變了農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土地和家庭贍養的養老模式,把農村老年人養老納入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性安排。在我市農村形成了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三位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覆蓋農籍職工和農村居民,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起,構成覆蓋城鄉職工和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該辦法規定,對達到60周歲的農村老年人在無法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下,實行生活費補助制度。對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分別補助30元、40元和50元。在這一政策的引導下,各區縣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不斷提高養老水平。最高的每人每月補貼180元。2008年,市區(縣)兩級財政共投入2.12億元用于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費補貼,惠及到全市54萬農村老年人,使老年農民的生活收入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了近四成。
2、制定了新的《天津市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辦法》。明確了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基本原則,規定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目前,天津市現有五保老人12903名,對分散供養的10926人的供養標準由原來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4000元,達到集中供養的水平。各區縣還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和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制定上浮標準。供養資金在各區縣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中安排,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新的五保供養辦法還為供養機構運營制定了扶持措施:對按標準建設、依照規定運營的供養機構,市、區縣財政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給予補貼;招用本市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富余轉移勞動力及就業困難群體的五保供養機構,享受由市再就業資金提供的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補貼或工資補貼;對從事護理和服務人員給予培訓補貼;本市下崗失業人員興辦農村五保供養機構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社會力量舉辦的可申請貸款擔保和貸款貼息。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現了全覆蓋。參合農民達到358萬人,人均籌資水平達到145元,參合率和籌資水平均進入全國先進行列。目前,100的鄉鎮建有醫院或衛生院,68.6的村距離醫院、衛生院在3公里以內;建有衛生室的村達到64.6。
4、城鎮老年人醫療保險全面實施。根據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天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對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按規定個人所繳納的560元醫療保險費,政府補助440元;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不繳費,全部由政府補助。天津市制定的《關于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按有關規定被認定為困難企業,但未納入退出市場范圍企業的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大病統籌醫療保險范圍,使困難企業退休人員醫療有了制度性保障。
二、以政策為引導,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
區縣按標準建設的新增國辦養老機構,凡收養“三無”和困難老年人占床位總數50以上的,由市發展改革委財政預算資金給予每張新增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補貼。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凡收養“五保”和困難老年人占床位總數70以上并按規定運營的敬老院,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給予每張新增床位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對社會力量按標準建設的新增養老機構床位,由市財政預算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各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區縣財力與市里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進行配比。對已開業的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按入住老年人實際占有床位數,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給予每年每張床位600元補貼。對符合我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興辦養老機構,可申請2至5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合伙興辦養老機構的,可申請人均2萬元以下,期限不超過2年的擔保貸款。對持續經營2年以上,設置床位200張以上的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可申請貸款擔保,由市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按每新吸納1名護理人員,給予2萬元額度的貸款擔保,最高額度不超過50萬元。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購置養老服務經營用房的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與區縣民政部門簽訂3年以上房屋使用協議,可對其按揭貸款每年給予50的貼息,年度最高貼息額不超過1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貸款貼息所需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負擔。對入住率達60以上的養老機構,其所辦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內設醫療機構,經審核批準后,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其收養的參保老年人在機構內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支付。對開展老年護理、臨終關懷服務的機構,按實際收養老年人數,由醫療保險基金給予政策補貼。對養老機構按國家稅法規定減免營業稅和所得稅。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通過非贏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贏利性的老年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養老機構所用水和煤氣,執行民用價格;用電按最優惠價格收費。政策出臺僅一年多時間,全市養老服務機構有了良好的發展勢頭,由原來的297所發展到 所。床位由19692張發展到22792張,增加了3100張。2008年,市級財政用于養老機構建設補貼資金達到112萬元,床位運營補貼621萬元。
三、大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滿足老年人生活服務需求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開展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籍、醫療康復、應急救助為主要內容,以孤老、病殘、失能和高齡為重點對象的居家服務。根據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依托社區、養老機構及專業化服務公司的服務資源,以專業化和志愿者服務相結合,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務。使老年人不出家門、不出社區便能滿足生活上的服務需求。目前,我市已建立起市、區縣、街道三級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社區層面建立老年日間照料服務站,志愿者服務組織1800個,志愿者50萬人。對經濟困難老年人實施政府購買補貼政策。補貼對象是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救助的6O周歲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依據補貼對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劃分輕度、中度和重度三個等級,分別給予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O元的補貼。補貼所需資金,由市和區縣兩級財政各負擔50。享有補貼的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其享有的補貼可在養老機構使用。僅2008年下半年,市、區兩級財政用于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資金達到844萬元。
為穩定和擴大養老服務隊伍,我市專門制定了扶持鼓勵政策。一是實行社會保險補貼。從事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可以享受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20)、醫療保險(6.3)、失業保險(2)、生育保險(0.8)、工傷保險(0.5)五項社會保險補貼。二是工資補貼。凡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對象的養老服務人員,可以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30享受工資補貼,所需資金從再就業資金中解決。三是培訓補貼。養老服務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取得《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由民政部門給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培訓補貼,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在給予每人100元培訓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解決。按照我市老年服務業發展規劃,到2010年,建立起志愿者公益服務、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化有償服務相結合,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齊全、服務功能完善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2008年,市委、市政府把發展老年服務事業列入全市20項民心工程。隨著養老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廣大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將逐步得到提高。
努力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
天津市老齡委辦公室
二00八年十二月
2008年元旦前夕,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來天津考察時,要求天津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方面走在全國前列。總書記還特意來到天津市養老院親切看望老人,語重心長地說:“尊重老年人、關愛老年人、照顧老年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標志,我們要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給予老年人生活上的幫助和精神上的安慰,讓所有老年人都能夠安享幸福的晚年”。作為與民計民生關系密切的老齡部門,落實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是我們的根本職責。幾年來,天津市老齡工作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針,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健全養老服務保障體系,維護好老年人的根本利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努力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一、統籌城鄉發展,完善養老保障制度
隨著社會經濟和城鄉一體化的不斷發展,我市在實施城鎮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礎上,把研究制定養老保障制度,完善保障體系,作為推進城鄉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使我市養老從救濟型到普惠型,進而發展到制度型,不斷提高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水平。近年來,在養老問題上,市委、市政府適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天津市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正式實施。辦法的實施徹底改變了農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土地和家庭贍養的養老模式,把農村老年人養老納入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性安排。在我市農村形成了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三位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面覆蓋農籍職工和農村居民,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起,構成覆蓋城鄉職工和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該辦法規定,對達到60周歲的農村老年人在無法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下,實行生活費補助制度。對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分別補助30元、40元和50元。在這一政策的引導下,各區縣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不斷提高養老水平。最高的每人每月補貼180元。2008年,市區(縣)兩級財政共投入2.12億元用于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費補貼,惠及到全市54萬農村老年人,使老年農民的生活收入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了近四成。
2、制定了新的《天津市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辦法》。明確了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基本原則,規定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目前,天津市現有五保老人12903名,對分散供養的10926人的供養標準由原來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4000元,達到集中供養的水平。各區縣還根據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和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制定上浮標準。供養資金在各區縣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中安排,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新的五保供養辦法還為供養機構運營制定了扶持措施:對按標準建設、依照規定運營的供養機構,市、區縣財政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給予補貼;招用本市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富余轉移勞動力及就業困難群體的五保供養機構,享受由市再就業資金提供的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補貼或工資補貼;對從事護理和服務人員給予培訓補貼;本市下崗失業人員興辦農村五保供養機構的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社會力量舉辦的可申請貸款擔保和貸款貼息。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現了全覆蓋。參合農民達到358萬人,人均籌資水平達到145元,參合率和籌資水平均進入全國先進行列。目前,100的鄉鎮建有醫院或衛生院,68.6的村距離醫院、衛生院在3公里以內;建有衛生室的村達到64.6。
4、城鎮老年人醫療保險全面實施。根據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天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對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按規定個人所繳納的560元醫療保險費,政府補助440元;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不繳費,全部由政府補助。天津市制定的《關于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按有關規定被認定為困難企業,但未納入退出市場范圍企業的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大病統籌醫療保險范圍,使困難企業退休人員醫療有了制度性保障。
二、以政策為引導,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
區縣按標準建設的新增國辦養老機構,凡收養“三無”和困難老年人占床位總數50以上的,由市發展改革委財政預算資金給予每張新增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補貼。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凡收養“五保”和困難老年人占床位總數70以上并按規定運營的敬老院,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給予每張新增床位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對社會力量按標準建設的新增養老機構床位,由市財政預算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各給予每張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區縣財力與市里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進行配比。對已開業的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和公建民營養老機構,按入住老年人實際占有床位數,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給予每年每張床位600元補貼。對符合我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興辦養老機構,可申請2至5萬元小額擔保貸款;合伙興辦養老機構的,可申請人均2萬元以下,期限不超過2年的擔保貸款。對持續經營2年以上,設置床位200張以上的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可申請貸款擔保,由市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按每新吸納1名護理人員,給予2萬元額度的貸款擔保,最高額度不超過50萬元。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購置養老服務經營用房的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與區縣民政部門簽訂3年以上房屋使用協議,可對其按揭貸款每年給予50的貼息,年度最高貼息額不超過1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貸款貼息所需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負擔。對入住率達60以上的養老機構,其所辦并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內設醫療機構,經審核批準后,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其收養的參保老年人在機構內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支付。對開展老年護理、臨終關懷服務的機構,按實際收養老年人數,由醫療保險基金給予政策補貼。對養老機構按國家稅法規定減免營業稅和所得稅。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通過非贏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贏利性的老年機構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養老機構所用水和煤氣,執行民用價格;用電按最優惠價格收費。政策出臺僅一年多時間,全市養老服務機構有了良好的發展勢頭,由原來的297所發展到 所。床位由19692張發展到22792張,增加了3100張。2008年,市級財政用于養老機構建設補貼資金達到112萬元,床位運營補貼621萬元。
三、大力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滿足老年人生活服務需求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開展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精神慰籍、醫療康復、應急救助為主要內容,以孤老、病殘、失能和高齡為重點對象的居家服務。根據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依托社區、養老機構及專業化服務公司的服務資源,以專業化和志愿者服務相結合,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務。使老年人不出家門、不出社區便能滿足生活上的服務需求。目前,我市已建立起市、區縣、街道三級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社區層面建立老年日間照料服務站,志愿者服務組織1800個,志愿者50萬人。對經濟困難老年人實施政府購買補貼政策。補貼對象是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救助的6O周歲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依據補貼對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劃分輕度、中度和重度三個等級,分別給予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O元的補貼。補貼所需資金,由市和區縣兩級財政各負擔50。享有補貼的困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其享有的補貼可在養老機構使用。僅2008年下半年,市、區兩級財政用于居家養老服務補貼資金達到844萬元。
為穩定和擴大養老服務隊伍,我市專門制定了扶持鼓勵政策。一是實行社會保險補貼。從事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可以享受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20)、醫療保險(6.3)、失業保險(2)、生育保險(0.8)、工傷保險(0.5)五項社會保險補貼。二是工資補貼。凡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對象的養老服務人員,可以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30享受工資補貼,所需資金從再就業資金中解決。三是培訓補貼。養老服務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取得《養老護理員》、《家政服務員》初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由民政部門給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培訓補貼,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在給予每人100元培訓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解決。按照我市老年服務業發展規劃,到2010年,建立起志愿者公益服務、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化有償服務相結合,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齊全、服務功能完善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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