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推測全世界每天有90萬人受孕,其中半數為非計劃的,約1/4是完全非意愿的,那么每天有15萬名婦女接受人工流產也就毫不令人奇怪了。據荷蘭統(tǒng)計,25%的人工流產者是在她們初次性交時懷孕的。為了保護育齡婦女的健康,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盡量減少非計劃和非意愿妊娠,減少人工流產的次數就成為至關重要的大事了。然而有些時候,人們會在意外的、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發(fā)生性活動,如何防止在這種情況下的意外妊娠是需要掌握一定的特殊知識的,這就是我們將要介紹的應急避孕措施。
應急避孕方法是用于防止由于沒有防護的性行為而造成非意愿妊娠。應急避孕方法有三個特點:(a)它只限于應急使用而不作為常規(guī)方法使用;(b)應急使用意味著只在非防護的性行為后使用;(c)因為這個方法的目標是防止可能的妊娠,所以應急避孕方法包括所有的妊娠確立以前能夠使用的方法,時間大約在預計的月經前后。
應急避孕措施的定義是:
著床的胚泡依賴于孕酮,這是生育調節(jié)的一個新目標,因為抗孕激素能與孕酮受體競爭性地結合,并抑制內源性孕酮。然而在月經周期的黃體期使用抗孕激素米非司酮(RU486)可使內源性甾體激素、孕酮和雌素血漿水平急劇下降。在月經周期內采用可以有效達到阻孕的目的,取決于排卵前或排卵后用藥,抗孕激素可以阻止排卵或延遲子宮對于著床的準備。因此可包括在性交后的阻孕研究中。因為是干擾早期妊娠,稱之為性交后抗孕,填補了周期21天到28天的“窗口”。
然而,使用抗孕激素這個新方法,在無保護的性交后,不管間隔多久,性交的日期或次數也不重要。在黃體期給予抗孕激素治療,大約2天之后即誘發(fā)類似經的子宮出血。
這種出血的發(fā)生不論是早期胚泡存在,或者是否已經著床。用抗孕激素調節(jié)生育是處于一種區(qū)分性交后用甾體激素或IUD阻孕與用流產藥終止妊娠的交界線。當婦女月經過期,著床已完成,采用這類藥防止妊娠應該視為是流產藥。然而,有人證明在月經周期28天時尚未完成著床,因此在月經延遲前用抗孕酮藥不應認為是旨在流產。這樣的藥物治療在法律區(qū)分上明顯地屬于避孕范疇。而且器官發(fā)育大約在著床后2周開始。正值前胚胎期之末和胚胎期之始終止妊娠稱之為流產。
因為使用抗孕酮藥無明確的禁忌,同時對于個人來說預防不要的妊娠是如此的重要,沒有考慮到需排除的指標,例如有關年齡,體重或一般健康情況。
初步結果表明在月經周期第27天給病人一次性口服600毫無(200毫克×3片)米非司酮,可以有效阻止排卵,主訴惡心和嘔吐等副作用的人數很少。由于結果令人鼓舞,所以世界衛(wèi)生組織正在進行多中心臨床研究,以找出米非司酮應急避孕方法的最低有效劑量。然而這種阻孕方法只宜使用一次,因為治療之后難以準確預測下次排卵時間,失敗率將增高。最近進行的丹那唑(danazol──具有強孕激素樣作用)研究認為,其事后應急避孕的作用與雌/孕激素復合劑一樣有效。而且,丹那唑制劑(兩次400mg或600mg劑量,間隔12小時給藥)比雌/孕激素制劑副作用小,尤其在惡心、嘔吐方面。迄今最大規(guī)模的研究,給藥1200mg的失敗率低于800mg(0.9%與2.5%),但其差別無統(tǒng)計學意義。
丹那唑的作用機理大概與更典型的孕激素(如左旋18甲炔諾酮)的作用機理相似。目前,WHO正進行丹那唑與左旋18甲基炔諾酮使用的隨機比較性試驗。
目前對于性交后避孕的需要逐漸增加。許多婦女經歷無保護性交和等待她下次月經按時來臨的精神上的創(chuàng)傷,使用有效的性交后方法可以避免這種精神創(chuàng)傷。
性交后阻孕可以為兩類婦女而設置,第一類是當無保護的性交發(fā)生于個別情況需要緊急處理時,第二類可以作為經常的避孕常規(guī)。對于第二類只適合于性交不頻繁的婦女,婦女性交很頻者應采用通常的避孕方法,如復方口服避孕藥,與一個月幾次性交后阻孕的劑量相比,一個周期的口服避孕藥總激素負荷量要低得多。
總之,為了緊急處理,單用雌激素或雌激素一孕激素合并更為合適,但必須在性交后很快用藥,對于那些來就診很晚──性交后72小時以外的7天以內──放置一個帶銅的IUD似乎更合適,付反應很少而成功率高。性交后阻孕在計劃生育和生育調節(jié)有一定的位置。仔細分析個人的需要可以幫助決定采取那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