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懷胎,到了“瓜熟蒂落”的時候了,可是眼看著過了預產期,肚子還沒有動靜,寶寶還是不想出來,這是怎么回事?如何確定自己是不是過期妊娠呢?
1、首先確定預產期
從準媽媽最后一次月經的第1天開始計算,第280天(40周)的日期就是預產期。如果準媽媽用這種方法計算的話,必須月經周期正常,如果月經經常拖后很久,像45天、60天甚至90天才來潮一次,那么預產期就必須延后,可以根據妊娠早期超聲波的檢查來確定。
所以,準媽媽在就診時要詳細、準確地告知婦產科醫師有關個人的情況,比如月經周期、天數、月經量以及最后一次月經與以往是否有不同。這是因為很多女性會把懷孕早期的出血或宮外孕的出血當作是月經。其實,在不該來月經的時候陰道出血或出血量、性狀與以往的月經不同時,都屬于異常,要引起警惕,這時準媽媽一定要到醫院就診。
2、最好在懷孕初期(3個月內)做一次超聲波檢查,以確定預產期。
一旦預產期確定,就不要再變更了。因為胎兒有時會稍大,有時會稍小,不要因為妊娠晚期胎兒稍大或稍小而更改預產的日子,這是不正確的做法。
3、注意胎動的日期
一般初產婦出現胎動為19周,經產婦為第17周。
4、宮底高度
一般宮底高度到達肚臍時為妊娠2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