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子宮的重要地位,用藥需要特別謹慎。尤其對于有生育計劃的女性,或是本就有一些慢性疾病的女性來說,治療子宮肌瘤的用藥更要謹慎。
如常用的LHRH激動劑(LHRH-A)、丹那唑、棉酚、甲基睪丸素等治療子宮肌瘤的藥物,可以導致臨近絕經期的女性提前絕經,而年輕的女性在服藥之間,也會停經。停止服藥后,會逐漸自行恢復。但如果服藥時間過長,有研究顯示為半年,即便是年輕女性也可能提早絕經,失去生育能力。而有些藥物如丹那唑,會對人的肝臟有一定的影響,因此肝臟功能不好的女性就應該避免使用。
具體到每個患者身上,都會有在藥物使用上的不同禁忌。因此,就醫時應當盡量向醫生講清自己的病情,并且配合醫生的治療。
下面是一些適用于藥物治療的子宮肌瘤癥狀,患者可以依據自身情況,做出大致判斷。
1、年輕要求保留生育功能者。生育年齡因肌瘤所致不孕或流產,藥物治療后使肌瘤萎縮促使受孕,胎兒成活。
2、絕經前婦女,肌瘤不很大,癥狀亦輕,應用藥物后,使子宮萎縮絕經,肌瘤隨之萎縮而免于手術。
3、有手術指征,但目前有禁忌癥需要治療后方可手術者。
4、患者合并內科、外科疾病不能勝任手術或不愿手術者。
5、選擇藥物治療前,均宜先行診斷性刮宮做內膜活檢,排除惡性變,尤對月經紊亂或經量增多者。刮宮兼有診斷及止血作用。
藥物治療的根據在于,子宮肌瘤為性激素依賴性腫瘤,故采用拮抗性激素的藥物以治療。新近應用的是暫時性抑制卵巢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