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50年代,Tietze(1956)曾利用人口統計學的資料進行估計,認為20-40歲的婦女不孕的患病率為15%。
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各國學者開始重視不孕癥的問題,陸續開展不孕癥患病率和病因學的研究工作。Mosher利用人口普查的資料進行估計,認為美國19-49歲的不孕癥患病率是15%,Borrie也利用人口普查資料中45歲以后未生育的人數來推測澳大利亞不孕癥的患病率是10%-12%,Rantala利用婦科防癌普查表進行估計,芬蘭30-40歲的婦女不孕癥患病率為15.4%。日本井上正人對本地區40歲以后無孩子的已婚婦女所占比例計算出該地區40-49歲的不孕癥患病率為20%。
但由于這些間接估計值存在偏差,為了準確地了解不孕癥患病率和病因分類,世界衛生組織于80年代末期在25個國家的33個中心組織了一次采用標準化診斷的不孕癥夫婦調查。結果表明發達國家約有5%-8%的夫婦受到不孕癥的影響,發展中國家一些地區不孕癥的患病率可高達30%。全世界的不孕患者人數約為8000萬-1.1億。